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按照桦树皮上的地图指引,他们穿过熟悉的黑瞎子沟,又折向一条更少人行走的兽道。越往里走,林木越发高大茂密,松柏参天,遮天蔽日,地上的积雪也更厚,有些背阴处的雪能没到大腿根。空气冷冽清新,带着松脂和腐叶混合的独特气味。
乌娜吉对这片区域似乎比冷志军还要熟悉些,她时常能指出一些细微的标记——比如某棵树上不起眼的刻痕,或是几块堆叠成特殊形状的石头——那是鄂伦春人在山林中留下的路标。她的存在,让这次行程顺利了许多。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路上,他们果然发现了狼群活动的迹象。一片林间空地上,散落着被啃食干净的动物骨骸,雪地上布满了杂乱无章的狼爪印,有大有小,显示这是一个规模不小的狼群。一些树干底部被狼牙啃掉了一大块皮,那是它们磨牙和标记领地留下的痕迹。
“看这脚印,至少十来头。”
冷志军蹲下身仔细分辨,“里头有大家伙,是头狼。”
乌娜吉指着不远处一摊冻结的粪便:“里面有没消化的兔毛和骨头渣,它们饿急了,啥都吃。这种狼群,最危险。”
林志明看着那些狰狞的痕迹,忍不住缩了缩脖子,之前的那点兴奋劲儿被现实的寒意取代了不少。
又翻过两道山梁,眼前豁然开朗。一片背风的向阳山坡上,散落着十几个圆锥形的“仙人柱”
,比乌娜吉他们鄂温克族的略高一些,覆盖着厚厚的桦树皮和兽皮,像一朵朵巨大的蘑菇生长在雪地上。柱顶冒着淡淡的炊烟,空气中飘荡着燃烧松木和炖煮肉类的香气。几条体型硕大、毛色混杂的猎犬吠叫着冲了过来,但在看清乌娜吉和感受到冷志军身上那股同类的气息后,叫声变成了警惕的低呜。
孟和洪亮的声音从一个最大的仙人柱里传出来:“哈哈!我的朋友!你们来了!”
随着声音,他高大的身影出现在柱口,脸上带着真诚的笑容,大步迎了上来。他身后,跟着几个鄂伦春猎手,都用好奇而友善的目光打量着冷志军三人。
热情的拥抱,有力的握手。孟和看到冷志军带来的酒和烟叶,更是高兴,用力拍着他的后背:“好兄弟!够意思!快,进柱子里暖和暖和!”
仙人柱内部比从外面看要宽敞得多,中间是一个石块垒砌的火塘,塘火正旺,吊着的铁锅里咕嘟咕嘟地炖着大块的肉,香气扑鼻。柱壁上挂着弓箭、猎刀、兽皮,还有用彩线绣着驯鹿和云纹的挎包。地上铺着厚厚的干草和兽皮垫子。
孟和的妻子——一位面色红润、笑容慈祥的鄂伦春大娘,赶紧给他们倒上滚烫的奶茶。几个半大的孩子躲在柱子角落,偷偷瞧着客人,眼睛里闪着羞怯而好奇的光。
没有过多的寒暄,几碗热奶茶下肚,驱散了满身的寒气后,孟和便切入了正题。他脸色变得凝重,用夹杂着鄂伦春语和生硬汉语的叙述,详细描述了狼群如何从深山里流窜过来,如何狡猾地避开陷阱,如何在夜晚袭击营地边缘的驯鹿圈,甚至伤到了两个试图驱赶它们的族人。
“领头的是条独眼的老狼,”
孟和指着自己的一只眼睛比划,“狡猾得像山里的狐狸!我们下了套,放了夹子,它都能绕过去!还带着崽子,凶得很!”
正说着,柱外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和犬吠,一个年轻的鄂伦春猎手急匆匆跑进来,脸色惊慌地对孟和说了几句。孟和的脸色瞬间阴沉下来,猛地站起身。
“怎么了?”
冷志军问。
孟和咬着牙,拳头攥得咯咯响:“那帮畜生!刚才又来了!咬死了两头半大的驯鹿!还差点伤了人!”
气氛一下子紧张起来。狼患,比信上说的还要严重和紧迫。冷志军、乌娜吉和林志明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彼此眼中的凝重。这场做客,从踏入营地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变成了另一场与山林恶霸的较量。
喜欢重生大东北1983之鹿鸣北坡请大家收藏:()重生大东北1983之鹿鸣北坡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简介关于二凤惊了,朕的武将投敌了!叶凡穿越隋唐乱世,成为瓦岗寨的少寨主。开局迁入瓦岗寨,一切从头开始。种植红薯,土豆,程咬金闻香赶来,一句管饱,喜提福将!他觉醒了开心农场系统。种地即可获得农场经验。只要不断命人种地,即可开启o元购。就在叶凡刷经验的时候。第一天,卧槽,少寨主仙人下凡。三个月后,少寨主的令,大于天。两年后,我等甘愿为主公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数年后陛下,东征西域大军已准备好!叶凡,望着金灿灿龙袍,陷入了沉思。我他娘的,只想修仙!...
杨凌本是一个网文作者,只是写的书一本都没火过,扑的是一塌糊涂,还把自己的小命给搭了进去,随后他的灵魂就穿越到明朝一个读书人的身上,这开局就送一个小娇妻,让单身三十年的他是兴奋的不得了,但慢慢他现这白送的小娇妻性格似乎有点从今日起,你睡地上,我睡床上。睡地上,大冬天的你让我睡地上,外面可是零下好几度寒门书生,开局被娘子踹下床...
季恬恬季邵骞季恬恬季邵骞季邵骞季恬恬季邵骞季恬恬...
我穿越了,而且还捡到了能积聚灵液,用以催生灵草的‘小瓶子’。哼。标准的凡人流开局这不起飞?我嘴角微微扬起,并开始修行。我盘膝而坐,那是在运转功法。我深呼吸,那是在吸收天地灵气。我不似人形,那是成仙得道后产生的异象。我神神叨叨,耳边有窃窃私语,那是在沟通天地万物。村里人说我疯了。随他们吧!反正,我大抵是要成仙了...
简介关于绛色玫瑰后来她散落于无尽沙漠,而他还是那个明堂高躇的傅公子。世人都说隋宁太子爷早年喜爱山茶花,家里种满了白山茶,身上也尽是茶花香气,后又痴迷于红玫瑰,拔山茶种玫瑰,连烟中都卷着玫瑰丝,但只有江晚知道傅随晏的园子里即便没了山茶,还可以有玫瑰,没有了玫瑰也还可以有别的什么花,种些什么全凭喜好...
年少情深,双向奔赴,1v1,双洁天才学神教授x明艳外科医生八年后重逢。苏绾晚与谢宴宁再见面,他眉眼冷峻,眼神仅停留一秒就轻轻移开了,无波无澜。仿佛眼前是一个陌生人。苏绾晚垂下眼。只一年的高中同学,不认得也份属正常。没人知道,在高三转学的那个夏天,苏绾晚喜欢谢宴宁。只是暗恋是她一个人的哑剧,最终苏绾晚狼狈逃离。同样没人知道,谢宴宁喜欢苏绾晚,由高三那个夏天到现在。他追了苏绾晚三次。高考结束那年,苏绾晚不辞而别,无疾而终。后来,他借学术交流去到她的学校,苏绾晚在看见他以后,没有只言片语,搭上远去他国的飞机。再后来,面对父母的调侃,苏绾晚说谢教授已经心有所属,不要乱点鸳鸯。当晚,无人角落里,谢宴宁将苏绾晚抵在墙上,声音低哑苏绾晚,我就那么不值得你喜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