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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新暮有喜欢的人,她很早就知道。她记得是盛夏时节,在他家看到花瓶里的粉色牡丹,后来在夏末秋初,去看望他的时候,游朝和带了一束芍药,才得知于新暮喜欢粉色。
他喜欢粉色是因为他喜欢的那个人。
那时候她心里很平静,没什么情绪波澜,甚至觉得有趣。然而,仅仅几个月,再次知晓他有喜欢的人,竟让她困在酸涩的情绪里,久久摆脱不了。
她甚至开始有点好奇到底是怎样的人能让他挂念很多年。
“你对书法了解得很专业。”
游朝和一边欣赏眼前的字,一边故作漫不经心地说。
“是专门和什么人学过吗?”
于新暮准备往前走,听到身后女孩的话不禁顿足。
他似乎猜到游朝和在想什么,转过身来,嘴角噙着笑。
展厅内灯光昏暗,一束光落在游朝和的右脸,显得侧脸轮廓更加分明,她转头看向于新暮,明亮的眸子满是好奇和期待。
于新暮认真地看她,真真切切地说:“我认识一个人,她是学书法专业的,算是我的书法启蒙老师。”
游朝和故作了然地“哦”
一声。
这个回答有些模棱两可。
总觉得他在有意隐瞒着什么。
但如果直接问“是你喜欢的那个人吗?”
似乎有点突兀。
她不太习惯打探别人的隐私。
她曾见过于新暮提到这个人时的表情,和现在的神态如出一辙。
冷硬的外表下添几分柔情。
心口熟悉的酸涩感再次袭来,她压住这股透露着几分失望的情绪,心不在焉地看展。
他们在展厅慢悠悠地逛一圈,光影的投射赋予白纸黑墨一丝寂静的美感,游朝和拿出手机拍下这一幕。
倏然,于新暮的身影闯进她的镜头,黑色大衣的深沉和冷寂衬得画面更加幽静,她趁镜头里的人没发现,迅速按下快门,偷偷地拍了几张背影和侧脸照片。
渐渐地,他们走到最后一幅作品面前,只有简短的两行字,不似前面行书和草书的飘逸畅达,这一幅字是楷体,倒有几分温文尔雅的风格。
“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
游朝和轻声地读出来。
“这是写给他女儿的。”
于新暮瞥了一眼,淡淡地解释。
游朝和惊讶地看他,指着这幅字,不可置信地问:“你是不是背地里偷偷做功课了?这都知道!”
见她一脸诧异的样子,他坦然道:“李观山是我书法老师,我的书法都是他教的。”
游朝和的瞳孔瞬间放大,杏眸满是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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