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福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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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第1页)

想到这里,他又摇摇头:“美则美矣,可惜六义俱缺。”

这么看感觉也比不上我的诗啊!

白居易又开始不平了。

与他不同的是,明清两代的文人对这篇文章的接受度就高多了。

刚刚还因为舞到正主面前而社死的冯梦龙读完之后,眼前就是一亮。

因为爱极歌妓候慧卿,他多行走于姑苏茶楼酒馆之间,逐渐地便对民间偏什熟悉了起来。民间风情泼辣质朴,所爱俱是俚俗之辞,却隐然有活泼风致,与时下道学家宣扬的板滞文章截然不同。自己惯读的诗文,竟是难以承载这种鲜活之气!

他一边惊讶,一边尝试着运用民间谚语来著书,而此时水镜上展示的文章,相较起来竟更加晓易!他迅速作出判断:

“这种行文既可迅速流传于市井,又隐有雅韵,暗合文士之心,倒是极为适合写话本!”

话说回来,后世既有如此语言,他们的文士写不写话本子啊!

清朝。

曹雪芹一边品味一边频频点头:“这些文字通畅易懂又蕴含诗意,虽与古不同,却不失为好言语,足可借鉴!”

书斋中的蒲松龄亦是颇感兴趣:“既有传奇、诗赋的风致,又有宋元、前明话本之俚俗,后世文学风气颇新!”

和冯梦龙一样,曹雪芹与蒲松龄二人也不约而同想到这种语言在小说创作上的优势,纷纷拿出纸笔,将水镜上的文字抄录下来,预备结束后再精研深味,借鉴一二。

【大家应该读完了,我们一起来看。这篇文章给大家的第一感觉是什么呢?多数人可能会回答,美。

的确,美的呈现来源于优美的语言,亦得益于作者精巧的匠心。

先看标题,故都的秋。故都,点名地点;秋,明确写作对象。故都,指的是北京,那时还叫北平。

北京大家知道,是明清两朝的首都。当年,明成祖朱棣为了弥合南北,并戍卫边地,将国都从南京迁到了北平,并更名为京,从此开启了有明一代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的风骨。后来清兵入关,取代明朝,仍然将北京作为国都。

“故都”

两个字,本身就具有浓烈的历史意味,暗含眷恋的情怀,将“秋”

与“故都”

并举,其实是将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结合。】

奉天殿。

朱元璋猛然抬头看向朱棣:“你迁都了?!”

朱棣一脸懵:“我不知道啊!”

朱元璋冷哼一声:“那北平是你的封地吧,倒也知道往北。”

南北之事亦在朱元璋的考虑之中,他本想效法汉唐,迁都长安,结果水镜这时候甩下个惊天炸雷,说朱棣迁都北平了!

朱元璋心情颇有些矛盾,朱棣迁都,就是说自己的迁都计划未能实现呗!

平心而论,北元仍有觊觎之心,长安并非御边的绝佳之地,这一点他也有考虑。倒是北平,恰似屏障,据守其地便可御敌于国门之外。朱棣竟然有如此魄力,直接将国都迁往北平!

朱元璋微妙地生出了一种虎父无犬子的感觉。

但是,老朱又有些不得劲,朱棣不是他指定的太子啊!这龟儿到底是怎么当上皇帝的?!

老父亲忧心不已,一旁的朱标竟还笑着:“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是咱们朱家的好男儿。”

朱棣一时对上自家大哥,有些没好意思,倒是周王朱橚盯着朱棣眼放光芒:“四哥好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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