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林琛摇头:“暂时不能。我需要在古籍中寻找更多线索。但我可以肯定,这不是普通的纹身,它似乎与死者体内的生机紧密相连,在死者死亡后才完全显露出来。活着的时候,是没有任何异样的。”
他尝试用现代法医的手段检查尸体,但这种完全被抽干生机的状态,超出了他的认知范围。没有血液,没有体液,连细胞结构都似乎被破坏殆尽。这更像是某种特殊攻击造成的死亡活着是是特殊的凶器所致,但他不得而知。
“门窗从里面锁死,没有外人进入的痕迹。如果是那群神秘人所为,他们是如何做到的?”
狄仁杰看着紧闭的窗户和锁死的门,陷入沉思。
“也许不是常规上的进入。”
林琛说,“如果是秘术,或许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比如,通过某种媒介,或者……通过图腾本身。”
他再次看向死者胸口的图腾,心中涌起一股不安。如果这种图腾是施法的媒介,那么死者身上为何会有这种图腾?是他自己刻上去的?还是被强行刻上去的?
“狄公,死者生前有没有什么异常?”
林琛问金吾卫校尉。
“王远?听说他最近精神有些恍惚,好像在偷偷研究什么东西。”
校尉回忆道。
“研究什么?”
“不清楚。他独居,也没什么亲近的人。”
林琛和狄仁杰对视一眼。研究古怪的东西,然后身上出现邪异图腾,最后离奇死亡……这绝非巧合。
“仔细搜查他的房间。”
狄仁杰立刻下令。
金吾卫开始在房间内仔细搜查。林琛则继续研究尸体上的图腾。他尝试在脑海中将它与终南山神秘人身上的图腾和玉石符文进行对比。它们像是同一个体系的不同部分,或者说,是同一个核心的不同表现形式。
片刻后,一名金吾卫在书桌的夹层里发现了一个小小的木盒。木盒上没有锁,打开后,里面赫然放着几张羊皮纸。
羊皮纸上绘制着一些图案和符号,正是与死者胸口图腾类似的纹路,只是看起来更像是草稿,还有一些潦草的注释。
林琛接过羊皮纸,仔细查看。他认出其中一些符号与他在玉石符文上见过的相似。这些注释虽然很多看不懂,但偶尔出现的几个字,却让他的心猛地一沉。
“……生机……献祭……烛龙……”
羊皮纸上的文字虽然残缺不全,但这些关键词,却赫然指向了某种邪恶的仪式。
“他在研究这些东西。”
狄仁杰看到了羊皮纸上的内容,脸色更加凝重。
“他可能是在尝试解读或者复制这些图腾。”
林琛说,“也许他并不知道这其中的危险,或者他被某种东西诱惑。”
他将羊皮纸上的图腾与死者胸口的图腾进行对比,发现死者胸口的图腾比羊皮纸上的更加完整和复杂。
“他成功了……或者说,他成为了这个图腾的载体。”
林琛推测,“而一旦成为载体,或许就无法摆脱被吸干生机的命运。”
“这是一种……活体献祭?如此邪恶歹毒的密术!”
狄仁杰眼中寒光闪烁。
“狄公说的及是。”
林琛点头,“用活人的生机来滋养或者激活这个图腾。而这个图腾,很可能与‘烛龙之眼’所追求的力量有关。”
他们不仅发现了一个新的命案,更重要的是,这个命案将终南山的秘密与长安城的地下暗流紧密地联系了起来。“烛龙之眼”
每晚9点日更奚迟和霍闻泽恋爱了三年。三年中霍闻泽不让他干涉自己的个人生活,不和他约会,更不让他见他的朋友。最难以忍受的是,霍闻泽常常毫无征兆地失联,而且从不解释。奚迟决定分手,没想到霍闻泽却先他一...
朱颜血是许多年前罗森以浮萍居主这个名字开创的一个系列h小说,属于重口味的h文,虽然其中包涵了乱伦鬼畜虐待调教以及更加重的肢解和秀色之类元素,但它稳坐黑暗系第一把交椅的原因还是黑暗压抑的整体风格,正义友情爱情亲情等被反复讴歌的情感纷纷在仇恨嫉妒欲望面前被一一轰炸,然后结局之前通常会把最为微弱的希望之光也给泯灭,第一篇洁梅在99年表之后就十分轰动,随后几位其他作者的参与也进一步扩大了这个系列的影响力。题材方面也许不是每个人都喜欢,但是这个系列在h文里的确是一个让人无法无视的作品。...
霍格沃茨吉祥物作者奥特乔妹HP轻松日常1v1单男主团宠问如果穿越到哈利波特世界,并以华夏留学生身份进入霍格沃茨会是什么体验?苏小小谢邀,人在嘤国,刚下飞机,运气不太好,在下毛毛雨作为一名猫奴以及哈迷,上一秒刷某乎下一秒就穿越进哈利波特世界,苏小小表示有点懵,因为她发现,自己竟然不是人就是说,建国后动...
远离城市喧嚣的小山村开起了一个小农庄这里有七八年十多块一瓶的茅台,有七八块的五粮液有机菜,有机鱼虾,有机煮羊肉,绿色环保味道好。本是中年离异失败男,转身成了悠闲农庄主。山村小农庄,名声远播。拖鞋汗衫芭蕉扇,晃晃悠悠一整天。ampampampamp1dquo订餐,没的问题,排队ampampampamprdquo一天一桌看心情,优哉游哉小日子。李栋摸摸挂在胸口小物件,充满能量了,该去1978年进货了,一个2o18年的中年男子,穿越四十年带货的故事...
又到公司办周年庆,为了不影响将要到来的婚假,我忙了将近一个半月的时间,终于将大部份的厂商搞定,剩下的一些厂商都是特别难搞的,只能慢慢和他们耗了。在开始描述我的故事之前,我先作自我介绍,我叫吴建铭,今年26岁,在一家卖场做采办,再过半个月,我就要和交往四年多的女朋友结婚。她叫孟贞,25岁,是我的高中同学,虽然长得不是特别漂亮,但是活泼的个性和167的身高,32c2633的身材,让她很受男孩子欢迎,那时候虽然我也很喜欢她,但是因为长得并不出众,而且我的个性也比较孤僻,所以和她的交流并不是很多。毕业后,因为没有考上大学,所以我选择提前入伍,服完一年十个月的兵役后,和同学们也渐渐失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