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厢房里静得能听见烛火摇曳的轻微噼啪声。
“郎君!”
一声压抑而急促的呼唤划破了厢房的死寂。先前被派去查探风声的仆役,身形敏捷地从门外闪了进来,脸上布满了难以掩饰的惊惶。
“何事?”
狄仁杰搁下笔,锐利的目光瞬间投向仆役。
仆役顾不上喘匀气息,压低了嗓门,语速极快地禀道:“城门……城门守备骤然加紧!盘查极严,凡出入者,无不仔细搜检!小的费了好大劲才得以脱身!”
林琛的心脏猛地一抽。城门戒严?这通常意味着有泼天的大事发生。
“不止城门!”
仆役吞了口唾沫,声音因恐惧而微微发颤,“城内……城内亦是一片混乱!小的沿途探听,各处皆有禁军士卒往来巡弋,更有……更有许多身着各色服饰、瞧着不似官府之人,在各坊间游荡,挨家挨户盘查!尤其南郊左近,更是如同篦梳过一般,连墙角砖缝都不放过!”
“是禁军,还是不良人?”
狄仁杰沉声追问。
“皆有!然那些各色服饰之人……小的观其行止,不似官差,反倒像是各家府邸的护院家将,抑或……抑或江湖草莽之流!”
仆役的语气更添了几分骇然,“小的潜于暗巷,亲眼目睹数拨人马,手持图形,遍示路人,小的唯恐是冲着咱们来的……”
林琛与狄仁杰迅速交换了一个眼神。图形?他们暴露了?竟如此之快?
“图形上是何模样?”
狄仁杰追问。
“未曾看清……”
仆役懊恼地摇了摇头,“彼辈行事隐秘,只模糊瞧见……似是两个男子,一年轻些,另一人……另一人年岁稍长,具体容貌却未曾看真切……”
一年轻,一年长……正是林琛与狄仁杰。
此处,已然不再安稳。
狄仁杰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镇定下来。他示意仆役暂且退下,守在门外,一有异动,立刻通报。
他复又坐回桌案后,修长的手指在粗糙的木桌上轻轻叩击着,嗒、嗒、嗒。
“看来,鬼市核心覆灭之事,或至少是南郊的剧变,已然惊动了各方。”
狄仁杰开口,声音恢复了惯有的沉稳,但其中蕴含的凝重却丝毫未减。“禁军出动,足见此事已达天听,或至少是惊动了能调动禁军的权要。至于那些身份不明之人……恐怕便是各方势力自行遣出,搜寻蛛丝马迹,又或者……是专为寻觅你我这等‘知情者’而来。”
“那些流言呢?”
林琛记起仆役先前提及市井间的传闻。
“市井之中,盛传‘天火降世’、‘地龙翻身’之说。”
狄仁杰道,“此乃最易为寻常百姓所信纳的缘由,亦是某些势力乐见其成之局面——将祸事引向天灾,以掩盖人祸之实。”
“那各家府邸动静如何?”
林琛接着问。
“汇总各方消息来看……”
狄仁杰略一停顿,“关陇集团那几家核心门阀,如元氏、独孤氏等,昨夜府邸皆是灯火彻夜未熄,似有密会。他们是元胤背后最大的支撑,鬼市一夕倾覆,其损失最为惨重,此刻定然急于商议对策,甚至……急于清除首尾。”
“山东士族那边呢?”
林琛问道。崔明琅已然返回,崔氏会作何反应?
“以崔氏为首的山东士族,目前瞧来,颇为沉寂。”
狄仁杰道,“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袖手旁观。他们与关陇集团素来明争暗斗,鬼市覆灭于他们而言,既是危机,亦是转机。他们极可能正在暗中观望,搜集情报,以期伺机而动。”
“崔明琅呢?”
林琛追问。
每晚9点日更奚迟和霍闻泽恋爱了三年。三年中霍闻泽不让他干涉自己的个人生活,不和他约会,更不让他见他的朋友。最难以忍受的是,霍闻泽常常毫无征兆地失联,而且从不解释。奚迟决定分手,没想到霍闻泽却先他一...
朱颜血是许多年前罗森以浮萍居主这个名字开创的一个系列h小说,属于重口味的h文,虽然其中包涵了乱伦鬼畜虐待调教以及更加重的肢解和秀色之类元素,但它稳坐黑暗系第一把交椅的原因还是黑暗压抑的整体风格,正义友情爱情亲情等被反复讴歌的情感纷纷在仇恨嫉妒欲望面前被一一轰炸,然后结局之前通常会把最为微弱的希望之光也给泯灭,第一篇洁梅在99年表之后就十分轰动,随后几位其他作者的参与也进一步扩大了这个系列的影响力。题材方面也许不是每个人都喜欢,但是这个系列在h文里的确是一个让人无法无视的作品。...
霍格沃茨吉祥物作者奥特乔妹HP轻松日常1v1单男主团宠问如果穿越到哈利波特世界,并以华夏留学生身份进入霍格沃茨会是什么体验?苏小小谢邀,人在嘤国,刚下飞机,运气不太好,在下毛毛雨作为一名猫奴以及哈迷,上一秒刷某乎下一秒就穿越进哈利波特世界,苏小小表示有点懵,因为她发现,自己竟然不是人就是说,建国后动...
远离城市喧嚣的小山村开起了一个小农庄这里有七八年十多块一瓶的茅台,有七八块的五粮液有机菜,有机鱼虾,有机煮羊肉,绿色环保味道好。本是中年离异失败男,转身成了悠闲农庄主。山村小农庄,名声远播。拖鞋汗衫芭蕉扇,晃晃悠悠一整天。ampampampamp1dquo订餐,没的问题,排队ampampampamprdquo一天一桌看心情,优哉游哉小日子。李栋摸摸挂在胸口小物件,充满能量了,该去1978年进货了,一个2o18年的中年男子,穿越四十年带货的故事...
又到公司办周年庆,为了不影响将要到来的婚假,我忙了将近一个半月的时间,终于将大部份的厂商搞定,剩下的一些厂商都是特别难搞的,只能慢慢和他们耗了。在开始描述我的故事之前,我先作自我介绍,我叫吴建铭,今年26岁,在一家卖场做采办,再过半个月,我就要和交往四年多的女朋友结婚。她叫孟贞,25岁,是我的高中同学,虽然长得不是特别漂亮,但是活泼的个性和167的身高,32c2633的身材,让她很受男孩子欢迎,那时候虽然我也很喜欢她,但是因为长得并不出众,而且我的个性也比较孤僻,所以和她的交流并不是很多。毕业后,因为没有考上大学,所以我选择提前入伍,服完一年十个月的兵役后,和同学们也渐渐失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