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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宾坐下问。
“这对公主会不会太不公平了?谁都希望得到赞扬不是吗?”
去的路上,他路过精灵之森酒馆,琢磨着进去买点酒水带过去。没曾想恰好听到有一桌客人在谈论明天的比赛。
另一络腮胡中年男人笑着补充道:“我听说,这事公主自己是答应的。”
“对了,老六,你准备了什么歌?”
伊凡突然问。
其中有人表示自己曾经参加过一次,拿了倒数第二的好名次。
老大也走了过来,一脸不相信:“你这太主观了吧?我的一些贵族朋友都说公主的歌很好听。”
司宾略一怔愣,他本来想随便整一流行歌曲,今天听了公主的歌声又听到伊凡的评价后,他打算改为唱公主的歌。
那歌是一偏古典美声形式的,没有歌词只有空灵的吟唱,以司宾的音乐造纸,本应无法驾驭,好在这副身躯的主人在这方面颇有天赋。
“那为什么大家都说公主唱歌好听?”
司宾越好奇了,“她逼大家的?”
“老一辈传的!”
小胡子解释道,“现在时代都不一样了,公主的歌早就过时了!我想除了那些半截入土的人,没人爱听的!”
“确实,从小听到大,也听腻了!”
络腮胡附和一句。
从小听到大?
司宾想起伊凡所说,有的家庭从小就会着手培养孩子唱歌,为的就是有朝一日夺得冠军,加官进爵,成为贵族。
这络腮胡看起来不过二十来岁,好像就是这样的人。
司宾闻言,请求那个去过现场的小胡子唱一下公主的歌,却遭到拒绝,还顺带阴阳怪气了公主一句:
“没听过是你耳朵的福气,好好珍惜吧!”
司宾只能赔笑。
络腮胡补充了一句:“不过公主长得是真好看,嘿嘿!”
他一边说着一边将手伸到桌底胯下。
来到山林中,司宾将萝洁露媞放了出来。
“尊先生终于召唤我了~”
萝洁露媞轻捏裙角,优雅地作了一礼,随后张望了一圈,露出意味深长且妩媚的笑,“这里人迹罕至,尊先生挑这样一个地方,莫非……”
司宾颔笑道:“是的,我特意找了这么一个地方,就是想让萝洁露媞小姐来评价一下我的歌声。”
“尊先生怎么突然要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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