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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 打狼(第4页)

被狼伤到的是四队的二毛驴。

二毛驴的家就在村子西南角的边边上。

狼很容就跳进了院里。

这也是巧了,由于下雨,二毛驴夜里着了凉,去茅房屙屎的时候,正好碰见狼进来。

夜里黑,还有雾,他还以为是自己家的大狗,不仅毫不防备,还踢了一脚,呵斥了两句,才匆匆走进茅房。

然而……

就在他在茅房刚蹲下去的时候,那狼突然就扑了上去,凶恶的咬住他脖颈。

狼袭击人最惯用的就是这种背后搭肩招法,人在惊恐好奇时,一般会不由自主回头去看,狼便会一口咬住人暴露的喉咙,此招只要咬住了,人就必死无疑。

还好,二毛驴一直以为是狗在闹腾,没转过脸去看,被咬疼了就给了狼一肘子。

且在这紧要的关头,他家的大狗冲了出来,紧咬住狼的一条后腿,死不松口。

这才阴差阳错的捡回来一条命。

然后二毛驴才现是狼,顾不得其它,急忙喊醒了家人、邻居对这头狼围追堵截,动静越闹越大,村民们这才知道狼已经进村了。

除了二毛驴受伤,老王家还有个小娃娃差点被狼叼走。

多亏了这家夜里下了‘电猫’,用来电老鼠来着。

今年粮食贵,老鼠还老往面缸米缸里钻,夜里猫也看不住它们。

咬牙拉上了电猫。

谁知道,竟救了自家娃一命。

狼进村抓小孩儿,专捡体小身子轻的下手,且咬的部位很关键,不能咬喉咙,否则一下子会死去。

聪明的狼是咬下巴。

小娃子被咬住下巴,让狼拖拽着跑的时候,感觉到疼就会双手搂住狼脖子,挂在狼肚下面,有利于狼奔跑。

陈凌不知道这些。

这还是王立献告诉他的。

说是村里的“赶年老叔爷”

在小时候就被狼叼走过,差点吃掉。

陈王庄三面都是大山,建国前后,狼群泛滥,多次进村把小孩叼走,一直叼到山里吃掉。

人们现规律,狼总是沿同路线向最高的山头逃跑,村民沿着狼的踪迹追赶,这条道就叫撵子杠,出的村口就叫撵子口。

人们后来就叫成碾子杠和碾子口了。

赶年老叔爷就是那时候被狼叼走的,当年他只有5岁,体重不到2o斤,贫穷饥饿的家境下,瘦小枯巴的像是个小鸡仔儿。

他的下巴周围就被狼咬了一圈的血窟窿,有的竟已贯穿了脸面。

村民从狼嘴里夺回来,至今留有伤疤,家人给他起名叫赶年,就是“赶紧撵”

的意思。

所以说,狼是个坏东西,心狠狡诈,现有狼进村,对上以后,万万不可手软。

要不然啊,遭殃的就是人自己了。

——

ps:守夜来着,晚了点,祝大家年快乐,虎年大吉。

(24点前没有的话就明白大章,或者拆成四千字的两章,总之补好觉后再写,不然写得水平太差,还得删了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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