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的1995小农庄正文卷第六百九十二章奇葩的捉雁方式直到夜里九点多,猪头肉终于出锅了。
一只只金黄的猪头在卤熟之后成为了诱人的酱红色。
满院子飘香。
就算这四面挂白,院中摆着灵棚的地方,也挡不住人们吃肉的热情。
大人小娃子拿着碗排着队等着盛肉。
谁想吃舌头,谁想吃猪耳朵,自己捞就是。
每个猪头上的两只猪耳朵陈凌都是割下来的。
不然几个猪头放在一个大锅里炖,带着耳朵很占地方。
“嘶哈,俺滴老天爷,太香了,太香了……这猪头弄的也太香了,这猪皮吃一口,好吃的俺差点翻白眼,好吃晕了都……”
“嗯嗯呜呜呜,猪耳朵也好吃,嚼着真香,越嚼越香……嗯呜,富贵以后你有啥活就喊俺们哈,只要再给俺弄一锅这样的猪头,俺给你当牛做马都行。”
陈凌也捞了一个耳朵跟舌头,配了点偏瘦的猪头肉,捧着碗和睿睿父子俩吃着。
周围是一圈蹲在地上捧着碗狂吃的小萝卜头们。
陈凌不是第一次做这个猪头了。
但小娃子们从来没吃到过。
睿睿也还没吃过呢。
他以前只在王素素嘴馋的时候做上一次。
王素素喜欢吃猪蹄、猪耳朵,他就把猪头跟猪蹄一块炖。
而这猪头过油炸一遍,不仅能除去猪腥味,吃起来还不那么腻,卤熟之后这猪皮还会更劲道,更入味,QQ弹弹的,吃进嘴里香滑满口,真叫一个满口香。
王来福的两个儿子也是只顾着吃,有个这样心高气傲却又没本事、自卑敏感的爹,他们是真的没吃过什么好东西。
两人披着一身白孝服蹲在墙根狂炫了两大碗。
吃完后,两人互相对视一眼,一边擦着嘴上的油,一边嘿嘿一笑。
老大王聚杰凑到弟弟跟前小声说:“咱俩娶媳妇还让富贵来当厨子。”
老二王聚英刚要说啥,忽然脸色一变:“完了哥,光顾着吃肉了,还没让守夜的人喝酒哩。”
老大王聚杰也忘了这茬,急忙去问王来顺。
王来顺还没吃完呢,闻言就抬眼看了侄子一眼:“喝啥酒,这肉还没吃过瘾,谁顾得上啊……唉,反正你不用管这个,你达啥也教不了你,这点事都不懂嘛。”
守夜的人喝酒吃小灶,那是漫漫长夜,还守着死人,总得找点事干,弄点热呼气出来。
并不是必须有的。
现在这么多人,这么热闹,有酒没酒随人高兴,谁想喝就去喝,不想喝就别喝。
怎么高兴怎么来就是了。
这俩侄子没经过啥事。
他爹王来福也教育不了两个儿子什么人情世故。
要不是作为亲叔叔,碰上这样的人家,他是说啥都不会来做这个管事的。
村里就这样热闹着,持续到很晚。
陈凌吃了两块肉,就把睿睿带回家去了。
趣阅最精品,神起最精品...
简介关于我能具现幻想中的天赋(这是本披着末世皮的灵气复苏文,爽文不虐主)刚苏醒前世记忆,当天就天降流星雨,带来了灵气,世界各地实验室里的病毒和灵气结合让大部分人类异变成丧尸,以为只是丧尸,后来现蓝星变大,又遇见不是蓝星的种族,才知道是多个世界融合,从保护身边的人,到成为人族第一强者,带领世界升维...
当代‘地痞流氓’魂穿项羽,他绝望了。既没有科技又没有系统的他,面对着范增的离去,他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一般急躁不安。为了能战胜刘邦韩信,为了不面临‘乌江自刎’的绝境,他选择连夜追赶范增。他坚信,有范增的全力辅助,再加上自己的先知先觉,就一定可以打败刘邦并夺得天下。月下追范增,我不愿乌江自刎...
简介关于快穿好孕娘娘绝嗣帝王替我生娃贝凌瑶胎穿修仙界成为雷系筑基天才,却惨遭夺灵根废丹田。为了重获灵根恢复丹田,她绑定了生子系统,穿越各世界为绝嗣帝王生子。1绝嗣暴君的御史千金(完)2无子仁君的被休弃妇(完)3绝嗣草原王的和亲公主(连载)4弱精皇帝的双胎寡妇5修道皇帝的送子娘娘6厌女症皇帝的高龄宫女ps每个世界女主的名字不变。...
明月辉光照天涯以细腻的笔触描绘了江湖儿女的豪情壮志,展现了武侠世界中爱恨交织的复杂情感。书中人物性格鲜明,情节跌宕起伏,让读者在感受武侠魅力的同时,也能领悟到关于人性正义与宽容的深刻哲理。这是一部不可多得的武侠小说佳作,值得一读再读,品味其中的韵味与深意。...
跨白鹤,遨游三山五岳。炼五雷,驱鬼诛魔不容情。不如玄门三教统,不去极乐拜老佛。曾助众仙破十绝,也曾关下会诛仙。万仙阵里脱身去,不入榜中逍遥仙。西游路里助师徒,蟠桃会中猴王见。虽然只身是散人,妙过大教诸多仙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封神之逍遥不二仙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