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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第1页)

平日里,她有时候也能跟着沾点荤腥,有时候则把多下来的通通分给沈清辞,不过家里的猪油,倒是比往年多了不少,都是她用肥肉熬的,留着给沈清辞炒菜、下面,也给家里留一些。

送完沈修文的那份,赵荞提着剩下的汤,快步走到沈清辞家,故技重施,掏出本子,装模作样地翻着,嘴里还胡乱念着买猪蹄多少文,鸡蛋多少文。沈清辞定定地看着她的神情,看着她眼底一闪而过的慌乱,忍不住伸出手,将本子抽了过来,翻开一看,上头干干净净,一个字都没有,不由得皱起眉来,轻声问道:怎么没有记过?

赵荞瞬间变得局促起来,双手紧紧攥着衣角,脸颊微微泛红,小声辩解道:俺俺不会记。虽然赵荞跟着沈清辞认了一些字,可让她一笔一划记在本子上,实在太难了。顿了顿,她又连忙补充,语气带着几分讨好,反正你的钱用完了,俺会同你说的,现在还有七八文,就快用完了。

沈清辞看着她窘迫的模样,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的不妥她只顾着让赵荞记账,却忘了赵荞只是跟着她在地上划拉过字的笔画,连握笔也只是送笔那日教了一遍,又怎么会用笔在本子上写下工整的小字呢?是自己考虑不周,太过粗心了。她的语气瞬间缓和下来,柔声道:是我不好,没有考虑到你还不会。我教你,这一次你可以不记账,以后家里的事情多了,花钱的地方也多,总归是会用上的。

赵荞见她没有生气,心里的石头落了地,也不再抗拒,从兜里掏出一根细细的炭条,递到沈清辞面前,有些不好意思地问道:俺拿不来笔,也舍不得用你的墨条,俺可以用这个写吗?

沈清辞十分新奇地接过那根炭条,放在指尖看了看,随即在本子上轻轻划了划炭条写出来的字,虽然不如毛笔写的工整漂亮,却也清晰可辨,而且比拿笔写字要简单许多,不用蘸墨,也不用小心翼翼。她眼底泛起一丝笑意,看着赵荞,由衷地夸赞:你怎么想到这个办法的?你真聪明。

听到沈清辞的夸赞,赵荞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脸,脸颊愈发红了,小声说道:你送给俺本子和笔的那日,俺回去就试着写了,俺不舍得用那个墨条,就拿笔沾水试了一下,结果这本子一页,俺也写不了两个字,还把本子弄湿了。后来俺想想,炭跟墨条差不多,都能写出黑字,就找了一根试了试,没想到能把字写小很多,也不费墨。

沈清辞听着她的话,心里愈发愧疚她自幼习字,大字小字于她而言,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可她却忽略了赵荞的处境,忽略了她连握笔都困难,更别说用毛笔在本子上写小字了。倒是赵荞,聪明又机灵,自己想出了用炭条写字的办法,既不浪费墨条,又能轻松写字。

沈清辞想起自己幼时习字的情形,没有贸然上前,而是先轻轻拉过赵荞的手,帮她调整好握炭条的姿势,确保她握得稳妥、发力顺畅。随后,她才缓缓走到赵荞身侧,微微俯身,没有过分贴近,只让手臂轻轻挨着她的胳膊,一只手轻轻覆在赵荞握炭条的手上,另一只手轻轻扶着她的手腕,力道轻柔得生怕碰疼她,带着她的手缓缓移动,在本子上一笔一划写下一个肉字,语气温柔又耐心:虽然有很多种肉,但都记这个肉字,会简单些,以后买了肉,就记下来。

说完,她见赵荞还呆愣在那儿,一动不动,连呼吸都变得轻柔起来,连忙松开手,轻声问道:可是太难了?这个字虽然简单,但要写小写工整,确实不容易。

赵荞哪里是因为字难,她完全被沈清辞的动作给镇住了她能清晰地感受到,沈清辞的身子贴在她的背后,那若即若离的热意,顺着衣衫蔓延过来;能感受到她的手,温柔地覆在自己的手背上,指尖的温度,一点点沁入心底。她的脑子一片空白,根本无法转动,就连呼吸,都忍不住屏住了,满心满眼,都是沈清辞的气息。一直到沈清辞问话,她才如梦初醒,猛地回过神来,结结巴巴地应道:啊?

沈清辞又耐心地问了一遍:是不是太难了?要是觉得难,咱们就慢慢来。

不不是太难,赵荞连忙摇头,脸颊烫得能煮熟鸡蛋,不敢抬头看沈清辞的眼睛,小声说道,多练几遍,俺就会记住的,俺能学会。她不敢说,方才自己根本没在看字、没在学,更不想让沈清辞觉得自己是个笨蛋,辜负她的耐心。

沈清辞看着她羞涩又倔强的模样,眼底的笑意更浓了,从怀里掏出一两银子,轻轻放在她的手里:这一两银子先给你,以后你每次来,都把本子带来,我教你记,慢慢就会了。说着,她又重新握住赵荞的手,带着她,在本子上写下收一两三个字,你看,这样记,就很简单,以后收到钱,也这样记。

这三个字,赵荞都认识,沈清辞以前都教过她,她也在地上反复写过,却从未想过,原来还可以这样教她写字沈清辞的气息萦绕在鼻尖,温柔的手握着她的手,那种感觉,温暖又安心,让她舍不得松开。

沈清辞松开手,见她还是呆呆愣愣的,眼神恍惚,忍不住笑着,伸出指尖,轻轻戳了一下她的脑袋:怎么傻呆呆的?

被她一戳,赵荞的脸颊更烫了,脱口而出道:阿辞,你身上好香啊。她说出的是心里话,沈清辞身上,总有一股淡淡的、干净的香气,让人忍不住贪恋。

沈清辞愣了一下,有些诧异地抬起自己的胳膊,轻轻闻了闻她今日在地里忙活了半日,出了不少汗,回来只是简单用清水擦洗了一番,换了件干净的粗布衣裳,别说香气,不臭已经算是好的了。自从流放以来,她便再也没有涂过胭脂水粉,身上哪里还会有香气。她无奈地笑了笑:今日出过汗,回来只是简单擦洗了一番,不臭已算是好的了。

一听这话,赵荞的心猛地一跳,瞬间慌了完了!她今日在地里忙活了一整天,出了满身的汗,一回家就忙着烧猪蹄汤,身上肯定臭气熏天。方才沈清辞靠得那么近,肯定闻到她身上的臭味了,说不定还会嫌弃她。她低着头,脸颊通红,心里又急又窘,连话都不敢说了。

还不等她开口询问,沈清辞已经打开了她带来的菜篮,一眼就看到了那个熟悉的竹筒她不用想也知道,赵荞又把多余的汤水,装进竹筒里给她留着了。沈清辞拿起竹筒,拔开塞子,轻轻尝了一口,汤色清亮,味道清淡,不算油腻,刚好合她的口味。她笑着,将竹筒递到赵荞嘴边,柔声道:你这几日才是最辛苦的,起早贪黑地忙活,你也喝点汤,补补身子。

俺俺家里还有。赵荞说得没什么底气,声音细细小小的今日她煮的汤不多,全都装给了沈清辞和沈修文,家里压根儿没有剩下,她只是不想再分走沈清辞的汤。

沈清辞倒是不在意她家里是否有剩下,又将竹筒往她嘴边递了递,语气带着几分不容拒绝的温柔:不论家里有没有,都喝一些,我也喝不了这么多,别浪费了,你也得好好补补,不然明日怎么有力气收萝卜。

赵荞看着她温柔的眼神,再也无法拒绝,微微张口,就着竹筒,轻轻喝了一口。温热的汤滑进喉咙,鲜香温润,带着淡淡的暖意,瞬间驱散了心底的窘迫。她抬起头,看着沈清辞,眼睛亮晶晶的,认真地说道:真好喝。

沈清辞忍不住笑出了声,眼底满是温柔:你这个大厨,难道还没尝过自己的手艺吗?

赵荞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脸,赵荞不是头一回烧猪蹄汤,但将汤烧得这般清淡还是头一回。若不是考虑沈清辞不爱吃得太油,她是舍不得处理掉那些油腻的。

第16章

等沈修文和沈清辞两人地里的萝卜尽数收完,田埂旁晒着的荞麦,也已经变得干燥蓬松,金灿灿的穗子轻轻一碰,便有籽粒掉落。赵荞找了一块平整的空地,支起连枷,双手握住枷柄,一下一下用力敲打在荞麦捆上,动作娴熟有力,砰砰的声响在院子里回荡,荞麦粒随着敲打,纷纷落在铺好的粗布上。

沈清辞站在一旁,学着她的样子,握住连枷试着敲打,可连枷在她手里总不听使唤,没几下就歪了方向,力道也拿捏不准,要么敲轻了没效果,要么敲重了差点打到自己。即便如此,她也没有放弃,慢慢摸索着力道和节奏,虽不如赵荞熟练,倒也能帮着分担几分,不至于全程看着赵荞忙碌。

萝卜交完官差,还剩下四百多斤,个个饱满新鲜。沈修文懒得多费心思,只留了几个自己日常吃,剩下的全都一股脑卖给了上门收菜的人,价钱压得极低,却也图个省事。沈清辞看着剩下的萝卜,原本也想照着沈修文的样子,全部卖掉省心,可还没等她开口,就被赵荞拦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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