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马珂率军抵达了大河南岸。
夏人防守实在太松了,数百里的距离上,不知道有没有一万人。刨除守城寨的,估计也就几千机动兵力。
几千人,守个屁!马珂只略施小计,遣人在下游伐木,假装造桥,就吸引了夏人的注意力,然后暗度陈仓,成功从上游突破到了南岸,取得了立足点。
渡口处的营寨已经立了起来,六千士卒樵采的樵采,牧马的牧马,忙的不亦乐乎。
河对岸还在输送粮草物资,大群骑兵慢悠悠地等着,一点也不着急。
先锋军使李嗣本带着少量亲兵先期过了河。
“马将军,邵贼在哪里?”
李嗣本轻巧地下了马,问道。
“如果消息没错,应还在齐州。怎么,李将军欲奔袭齐州?”
马珂笑问道。
李嗣本认真想了想,道:“大王没下令。若有军令,奔袭又如何?大丈夫马革裹尸,总比老病于榻上好。”
马珂噎住了。
本想讥刺一下李嗣本,没想到是个愣头青,好没意思。
李嗣本心中也暗哂,这些河北杀才,根本不可能臣服任何人。都这时候了,还不忘在言语上讨点便宜,他们的节度使王镕估计也差不多吧。
“李将军。”
渡口旁,安重诲刚从河北岸过来,见到李嗣本后,立刻恭敬行礼。
他是小字辈,跟着父亲安福迁一同过来见见世面的。
和契丹人、河北人打不算什么,与夏军之间的大规模战事,才是最让人心潮澎湃的,也是最能给人锻炼的。
“何都头呢?”
李嗣本问道。
“还在杨刘渡,寻机过河。”
安重诲答道。
“怎生这么慢?”
李嗣本奇道:“卢县没多少夏兵,很容易便能过来。赵人不可靠,打仗还是的靠咱们自己人。”
安重诲表示赞同。
成德节度使王镕对出兵推三阻四,一会说军士鼓噪,一会说器械尚未置办齐全。到了最后,也就只派了一个剪寇都过来。
相对成德,易定稍稍可靠一些,但这次他们只出动了三千人,主力留在老家帮助幽州协防。
“成德虽然被打服了,但内心一直不服气,一有机会就想甩开咱们,将军须得谨防他们临阵倒戈。”
安重诲提醒道。
李嗣本冷笑一声,道:“赵人都是贱胚,就该让夏贼暴打一通,才知道厉害。”
“邵贼若攻河北,就有乐子看了,我早看魏博、成德、沧景不顺眼了。”
安重诲笑道:“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便是咱们不插手,给邵贼十年时间,他也平定不了河北。”
李嗣本说道:“不打疼了王镕、罗弘信之辈,他们是不可能认怂的。以一镇敌天下的事情,干得可不是一次两次。”
李、安二人在这边聊,那边马珂已经派人出去哨探了。
六千士卒的士气还可以,不算差。剪寇都既然能被派出外镇作战,出动时也没闹事,已经说明了很多事情。况且,军士们也不傻,知道如今的形势。
藩镇割据时代的军士与古来其他王朝军士一个很大的不同,就是他们比较了解外部形势,这可能与他们深入参与政治有关。大头兵懂的少一些,小军官懂得稍多,中级以上军官就十分了解了,这既是好事也是坏事。
好的一方面是军士们知道为何而战,战斗力比较强。
坏的一方面是军士们不再愚昧,不容易被忽悠,主观能动性很强,给串联、鼓噪闹事提供了很好的基础,让将帅们十分头疼。
每晚9点日更奚迟和霍闻泽恋爱了三年。三年中霍闻泽不让他干涉自己的个人生活,不和他约会,更不让他见他的朋友。最难以忍受的是,霍闻泽常常毫无征兆地失联,而且从不解释。奚迟决定分手,没想到霍闻泽却先他一...
朱颜血是许多年前罗森以浮萍居主这个名字开创的一个系列h小说,属于重口味的h文,虽然其中包涵了乱伦鬼畜虐待调教以及更加重的肢解和秀色之类元素,但它稳坐黑暗系第一把交椅的原因还是黑暗压抑的整体风格,正义友情爱情亲情等被反复讴歌的情感纷纷在仇恨嫉妒欲望面前被一一轰炸,然后结局之前通常会把最为微弱的希望之光也给泯灭,第一篇洁梅在99年表之后就十分轰动,随后几位其他作者的参与也进一步扩大了这个系列的影响力。题材方面也许不是每个人都喜欢,但是这个系列在h文里的确是一个让人无法无视的作品。...
霍格沃茨吉祥物作者奥特乔妹HP轻松日常1v1单男主团宠问如果穿越到哈利波特世界,并以华夏留学生身份进入霍格沃茨会是什么体验?苏小小谢邀,人在嘤国,刚下飞机,运气不太好,在下毛毛雨作为一名猫奴以及哈迷,上一秒刷某乎下一秒就穿越进哈利波特世界,苏小小表示有点懵,因为她发现,自己竟然不是人就是说,建国后动...
远离城市喧嚣的小山村开起了一个小农庄这里有七八年十多块一瓶的茅台,有七八块的五粮液有机菜,有机鱼虾,有机煮羊肉,绿色环保味道好。本是中年离异失败男,转身成了悠闲农庄主。山村小农庄,名声远播。拖鞋汗衫芭蕉扇,晃晃悠悠一整天。ampampampamp1dquo订餐,没的问题,排队ampampampamprdquo一天一桌看心情,优哉游哉小日子。李栋摸摸挂在胸口小物件,充满能量了,该去1978年进货了,一个2o18年的中年男子,穿越四十年带货的故事...
又到公司办周年庆,为了不影响将要到来的婚假,我忙了将近一个半月的时间,终于将大部份的厂商搞定,剩下的一些厂商都是特别难搞的,只能慢慢和他们耗了。在开始描述我的故事之前,我先作自我介绍,我叫吴建铭,今年26岁,在一家卖场做采办,再过半个月,我就要和交往四年多的女朋友结婚。她叫孟贞,25岁,是我的高中同学,虽然长得不是特别漂亮,但是活泼的个性和167的身高,32c2633的身材,让她很受男孩子欢迎,那时候虽然我也很喜欢她,但是因为长得并不出众,而且我的个性也比较孤僻,所以和她的交流并不是很多。毕业后,因为没有考上大学,所以我选择提前入伍,服完一年十个月的兵役后,和同学们也渐渐失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