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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枚硬币像陨石一样砸来,叮当一声拍到地上,然后轻浮地滚了滚,撞到了祝遇的鞋子,最后一言不发地倒在地上。
刹那间,全场都安静了,所有人都盯着祝遇鞋尖前的那枚硬币,一片哗然。
祝遇愣住了。
肇事者自己蹦起来,是一个平时就很调皮的小男孩,他咧着缺门牙的嘴:“祝遇,你前面怎么没有放个碗呀。”
祝遇的大脑一片空白,没有生气,没有伤心,只是呆愣愣地问了一句:“为什么?”
“我看到书上,有个拉二胡拉得很好的乞丐,拉二胡时前面就会放个碗……”
小男孩越说越兴奋,两根手指比成一对圆形的墨镜架在鼻梁上,身体左右晃。看得出来,他很急着炫耀他的知识储备。
但还没有等他说完,他就被打断了。苏确蘅从位置上倏得站起来,然后大跨步走到那个小男孩面前,严肃地说:“你知不知道什么叫尊重别人?”
她就这样盯着那个小男孩,小男孩的笑僵在脸上,:“我只是想开个玩笑。”
“不可以这样开玩笑。”
苏确蘅说。
对峙了几秒,小男孩突然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畏畏缩缩地走到祝遇面前,捡起硬币,低下头:“对不起。”
祝遇说:“没关系。”
这才是祝遇的第一次谢幕。
幼儿的心智,大多都是一片混沌,没那么多坚实的恶意值得去长期置气,但有个问题始终让祝遇难以忽视,那就是,这人的表现欲这么强,为什么非得选择扔硬币呢?而且,为什么唯独朝着她扔,难道别的乐器的演奏家里没有乞丐?
后来祝遇发现:还真没有,至少在文化符号上没有。只有她给旁人提供了被用这种方式捉弄的契机。
这引出了一个更可怕的结论,那就是,音乐,从不仅仅是音乐本身。
尽管严格意义上,每种乐器都只是个发声工具,你甚至可以拿教堂里的管风琴奏上一首土嗨短视频神曲。但音乐从来都是感性的,每种乐器给予人的感受都各不相同,甚至可以说有高低贵贱之分。
无数的影像、书籍、还有街头巷尾的故事,早已把听众的耳朵腌过一遍,同样的曲调,落在不同乐器上,就长出不同的脸。西乐几乎都是高贵神圣且磅礴的,而民乐则各有千秋,笛子是小桥流水或者清风朗月,萧是孤寂和肃杀,琵琶是大珠小珠落玉盘,古筝和古琴是高山流水,唯独二胡,在大众集体潜意识里,是“残阳、天桥、墨镜、要饭碗”
。
这很离谱,明明二胡是民乐里最常见且不可替代的乐器之一,但事实就是这样。辩解再多,人们的潜意识也是不会变的,你也很少见到哪本书里,一个“偶像型”
的角色玩的乐器会是二胡,想象一下吧,明月高悬,玉阶飞檐,大侠独倚城头,横笛一曲,清音破云,或者青衫猎猎,膝上奏琴,好像都挺合情合理的。但你能想象大侠坐在城墙上拉二胡吗?想想都觉得煞风景。
后来,祝遇还发现,乐器不仅文化内涵有所差别,演奏姿势更是有美丑之分。比如,拉小提琴就可以潇洒地站着,但拉二胡只能一屁股坐凳子上,当然,现在也有基座可以让人把二胡捆在腰上演奏,但那终究不是主流,任何人,哪怕是二胡演奏家,听到二胡表演的第一反应还是坐着的。即使是坐着,二胡演奏也不属于很有美感的那类,两只手左右摆来摆去,远没有吉他或者琵琶扫弦的样子那么带劲儿。
这无奈的状况让祝遇大为失望,她愤恨自己为什么不在见多识广之后再开始选乐器。她明明是想和苏确蘅平起平坐,一起站在舞台上,结果一个是敦煌壁画里的飞天,一个是脚边滚着铜板的乞丐,失策失策!
不过还好,她年纪还很小,要开启一场“咸鱼翻身”
之路,还来得及。
小学一年级,祝遇对妈妈说:“那我能不能不学二胡了?我想学别的乐器”
祝和安在她的脑门儿上弹了一下:“前面还夸你不三分钟热度呢,选定了一个就别想换了,再说,你不是拉得挺好的吗?”
祝遇说:“可是好多人说二胡是乞丐拉的。”
祝和安戚了一声:“他们懂个屁,你为什么要把他们的话当回事儿?”
任由祝遇怎么软磨硬泡,祝和安就是不同意,甚至还生出了一种要让祝遇“借此练习心理承受能力”
的心思,她给祝遇灌鸡汤:“那些人的话都是你前进路上的杂音,不用在意。”
成年人们就是这样,他们总是以为“不在意别人的眼光”
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可是,人不是这样的动物啊,可悲的群居动物真的能把同类的言语当成无用的杂音吗?尤其是在情绪占主导的小孩子心里。
祝遇只能请求:“那我能不能多学一个乐器?息息姐姐不是学笛子的吗?我想跟姐姐一起学竹笛。”
她盼望着“双管齐下”
,好像能起到中和作用。
这同样遭到了祝和安的一票否决:“贪多嚼不烂,想都别想。”
这让祝遇非常绝望。不过离奇的是,祝遇二年级的一天,在家族聚会时,许息的爸爸,也就是祝遇的叔叔,向许平程抱怨:“现在的孩子,压力真是越来越大了,息息上了初中,音乐和美术居然也要期末考试,一个期末考十一门,快要累死了,折磨家长折磨孩子。”
许平程问:“音乐和美术,有什么好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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