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福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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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日记(第1页)

类兽人与兽人是两个不一样的种族。庞克是类兽人,麋鹿是兽人。

兽人比起人类更像野兽,身上带着动物的特征,兽毛、尾巴、肉垫等等,绝大多数兽人还带着野兽本能,头型也是对应的野兽头型。

类兽人比起野兽更像人类,居住在寒冷地带的类兽人是白色皮肤,居住在炎热地带的类兽人是红色皮肤,类兽人普遍个子比其他人类种族更壮实更高,除了突出生长的犬齿会暴露在外,几乎与正常人类没什么区别。

不过最大的区别,在世界各地都有出现:兽人是最被歧视的种族。

类兽人只是比起人类来说体型更为威猛高大,说到底他们就是大体型人类而已。

除了麋鹿曾经服役的艾尔卡索尼亚是兽人歧视最严重的国家而外,其他各地不会把兽人歧视摆在明面上,私底下还是看不起兽人。

歧视归根于这些人认为“兽人比起人类更像是野兽”

,极端的种族主义者会认为兽人听不懂人类的话,无法被驯服,无法和他们沟通。有地下黑市饲养兽人等长大后将兽人拿去当成普通野兽贩卖,他们全身都是钱:皮毛、血肉、内脏……

这是世界长期存在的矛盾,无法根除。

尤其是草食兽人,像麋鹿这种,更是处于歧视链底端,只有观赏价值,肉食兽人像是以前合作的傅尔哈,他们就有更多的力量和战斗力,世界各地也雇佣肉食兽人成为自己的保镖,当然,如果肉食兽人没有用处后雇主们想的第一件事是重新雇佣一个新的肉食兽人。

庞克突发奇想对麋鹿说了句话:“受苦了,老兄。”

麋鹿不知道庞克为什么突然对他说这句话,歪头疑惑。

“我也是第一次看见你这种食素的兽人是雇佣兵。看上去你很擅长打斗。”

庞克敲了敲麋鹿的双剑,他从麋鹿磨损的剑柄看出主人频繁使用它。

麋鹿还是不明白那句“受苦了”

到底指的是什么,他可以问脑袋比他灵活的季阿娜或者李时雨,不过现在还有外人在,可以等之后再问。

出于礼貌,麋鹿回复庞克的问题:“擅长。用了三十年,很顺手。”

“三十年?”

庞克的惊呼惹得所有人都看向他,庞克不在乎别人的目光,他行为夸张化地向后退了几步,指着麋鹿,“你,你三十岁?”

类兽人都这么大惊小怪吗?因为庞克,麋鹿在心里对类兽人这个种族有了刻板印象。

麋鹿很诚实:“我四十岁。”

兽人几乎无法从外表看出实际年龄,就像熊兽人傅尔哈已经五十七岁,看上去却和四十岁的麋鹿相差无几。

“四十岁!”

庞克来回指着自己和麋鹿,满脸震惊,“你看上去不像是四十岁,兽人都这么显年轻吗!为什么他们都说我看上去像四五十岁的人!”

粗糙的皮肤,干裂的双手,做表情时脸上全是皱纹,还有胡子。

难道不是四五十岁吗?麋鹿不明白。

后半句,庞克看向戴安蒙特,戴安蒙特故意去问布瑞德李时雨还有多久醒来岔开眼神。

显然,戴安蒙特就是说他是四五十岁的人。

麋鹿对庞克说出致命一击的话:“难道你不是这个岁数吗。”

庞克原地跳起来,显然被麋鹿这句话说的破防。

瑞文西斯觉得这个庞克比她和汪达的精力还充沛。

活泼的中年人。

庞克抓住麋鹿双肩使劲摇晃:“我二十三!我才满二十三!”

天呐,比李时雨还小两岁。

麋鹿知道自己刚才好像不小心说错话了。

听到庞克说出自己的年龄,瑞文西斯小声“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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