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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荒列异经·金行篇》:有富贵人家,以银质玉丸为锁,佩于足月婴儿之身,祈长命,辟诸邪,护佑婴童及冠。然世事难料,遭逢惨祸不拘出身贫富。幼童横死,怨血落于锁上,遂生妖魔,性属金,恶变化,定常恒,锁仇怨,曰太平锁。及至命定大衍之劫数,遂成妖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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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凝的耳力在内力的加持下还是很强的,但是她现自己根本听不懂那妖魔说出来的言语。而那三个人类也说出了同样的话——陆凝敢断定这并不是正常的人类语言,因为它的音规律一片混乱。
那只妖魔的身上裹着一块宽大的白布,陆凝无法看清它的样貌。妖魔似乎在质问那三个人,而三个人的态度也并不像是在妖魔手下一样唯唯诺诺,反而是如同和妖魔争吵一般。
陆凝判断不清楚他们的关系,不过这不妨碍她让手边的树叶化为了菌群的培养基,随着林中的风飘去,给对方上一点小小的标记。
由于听不懂,她只是记下了三个人的面容后,就提前离开了。长时间在这里躲藏可是一件风险很高的事情,她不认为自己能一直不被现。
当她离开后山的时候,却看到一个人站在路口。
是宁恪,她的手臂似乎恢复了不少,而神情依然严肃,她盯着从后山走出的陆凝,却没有斥责,只是说:“现了?”
“现什么?”
“此地有复数妖魔聚集,通常妖魔不会以过两只的组合行动,一旦过此数目,便是有领袖妖魔诞生。轻为妖帅,重则妖王。”
“那塞北的妖星是何物?”
陆凝问。
“下级妖魔难有穷尽,而妖星存世有一定之数。”
宁恪说道,“你若有兴趣,不妨寻一本《山海寻梦录》一观,对陆清栩来说应该不难。那书中记述,约有六七成可信。”
“我会的。”
陆凝回忆了一下,可惜“陆凝”
不喜欢看书,哪怕是这种有些志怪意味的书籍也完全没有任何印象。
“你在山里见到的是什么?”
“人形态,妖目所见,是个金行妖魔。”
陆凝说。
宁恪点了点头:“妖魔尚未作乱,大概另有谋划。镇剑山庄此刻乃是非之地,当此职责,我应让你尽快离开,但你大概是不会听我的。”
“我们合作过一次了,我不介意第二次。”
“单独猎杀溺影和对付一只至少是妖帅的妖魔是不同程度的危险。此次我不能卷入平民,更不会带上你。”
“那你也不会阻止我吧?”
“我不做无意义之事,虽然保护平民亦是镇妖司职责之一,但除妖之任在此之前。”
宁恪说道,“生死有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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