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福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十四节 踏上商道(第2页)

没有人会真的甘心做一颗棋子的。但甘心不甘心是一回事,能不能摆脱又是另外一回事。这个世界虽然未必是完全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的道理却是永远通行的,任何道理都不必讲,唯有力量才是根本。便以琼恩自己而论,就算他察觉这其中有蹊跷,就算他不甘心被别人安排,难道他还能拒绝布雷纳斯王子,难道他还能不服从指令?至少目前琼恩是绝对不敢的。

他思索着,然後渐渐睡去。当他再次醒来的时候,窗外已经微微白,开始有车马动静传来,大概是有人已经急匆匆地上路了。

「早。」琼恩对梅菲斯说。

「早。」女圣武士回答,她的神情平淡,一如往常,但琼恩还是觉她的眼睛微微有些红肿的迹象。不明显,但仔细看可以看得出来,她昨晚哭过。

琼恩心里微微有些愧疚,但这种情绪一闪即逝,他或许说不上穷凶极恶,但也不是善良的人。事情既然已经做了,就不用再无谓的伪善。好在彼此都是聪明人,有些话题自动避开,大家都彷佛若无其事。

既然要去博得之门,两人便商议怎麽出。一般而言,这种长途旅行无非两种选择,要麽就自己雇马车,要麽就找个商队搭顺路车。前者花费较高,而且不甚安全;後者人多势众,不怕强盗打劫,相对稳妥,而且花费也较低,是较普遍的选择。

但梅菲斯带着黎明之石这种圣物,倘若随商队行动,如果被人看见,起了觊觎之心,不免又是大麻烦。所以她的意见,是倾向於自己雇马车。琼恩也无异议,他还想在路上和梅菲斯多亲近些,培养感情呢,自然需要尽可能多的单独相处的机会,倘若搭商队的顺路车,岂不多了一堆电灯泡,碍手碍脚。

既然两人意见一致,自然也就照此办理。他们向旅店老板打听了一下消息,知道这只是一个小镇,没有的方雇马车。「你们可以先去阿德巴城,」老板热心地指点着,「到了那里就有雇马车的地方了。」

但琼恩翻翻手上的地图,现阿德巴城确实是一座大城市,距离小镇大约一百多英里的路程,骑马疾奔大约也得两天。他们此时身边只有两匹骆驼,这种慢吞吞的生物在沙漠里自然是优质交通工具,出了沙漠就不成了。正头疼的时候,老板又建议说,他店里正有一支商队要前去阿德巴城,可以顺路搭车。

也只能先如此,老板请了商队老板过来。必须说,那个胖乎乎的老板是个标准的黑心商人,他看出琼恩和梅菲斯都是外的人,对此情形不熟,故意把价格抬得很高。琼恩和梅菲斯都不擅长跟这种商人打交道,经过一番简单的讨价还价,琼恩用两匹骆驼充当路费和一路的伙食费,达成了交易,顺便给老板一笔小费。

虽然明知道是吃了亏,但琼恩也并不怎麽在意,他此刻囊中充裕。布雷纳斯王子给的经费还算充足,何况刚刚在人面狮那里又搜刮了一笔。可以说从上辈子到这辈子加起来,他都没这麽富裕过。

他们的行李也很简单,重要的东西都被琼恩收进次元袋里去了。食物丶水囊丶衣服之类都早就在埃斯考和人面狮的混战中遗失了。幸好他有先见之明,先把装金币的包裹直接扔进了次元袋,幸免於难。

只要有钱,衣食住行都能解决,不是大问题。梅菲斯背着黎明之石,和琼恩随商队出。看在那两只骆驼的份上,商队老板给他们安排了一辆单独的马车。

热门小说推荐
爱的表达

爱的表达

父亲咆哮着,他嘴里的废物自然是我,张栩。对于他的骂声我早就习惯了,准确的说是半年前就习惯了。从小他对我就很不好,经常打骂。  如果不是老妈护着我,我真的觉得自己会被他打死!难道我不是他亲生的?不可能呀,看着我小时候的照片,和他那不多的小时候留下来的照片,就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

变废柴后我竟征服了大佬

变废柴后我竟征服了大佬

变废柴后我竟征服了大佬...

年代苦情剧恶婆婆+番外

年代苦情剧恶婆婆+番外

年代苦情剧恶婆婆作者人生若初文案沈沛霖是末世中过得苦哈哈的植物系异能者。眼睛一睁一闭穿越了,家里有存粮,门外绿汪汪,天地都是我粮仓。沈沛霖薅野菜,打猎物,摘野果,快活好似真神仙娘,你要为红莲做主啊!哐当一声,苦情剧女主跪在了她跟前,砰砰砰三个响头,鲜血淋漓。沈沛霖以为丧尸来袭,飞起一脚,打断苦情施法。好消息沈沛霖穿越到了...

我的妹妹是幽灵

我的妹妹是幽灵

R18警告。妹控警告。白丝警告。萝莉警告。猫娘警告。这么多警告你还看,果然是气味相投的老色皮。...

祖师明明很强,却过分谨慎

祖师明明很强,却过分谨慎

简介关于祖师明明很强,却过分谨慎无论是道高一尺,还是魔高一丈,我只问一句可得长生否?秦枫穿越了,还很幸运的拜了个仙风道骨的老者为师,谁知老者却是个魔门长老!修真界十分残酷,魔门更是弱肉强食的地方,实力弱小又无助的秦枫想要活命,只能选择低调的苟着。没成想苟着苟着,过了成百上千年后,他竟然成为了整个魔道的大佬(纯正修仙小说,无系统,喜欢龙傲天的勿入)...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