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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若良走在人流渐渐稀少的街道上。他穿着一件黑色的风衣,下身是黑色皮裤和马丁靴,他把头发染成了金色,耳钉是朋克风的骷髅状,一条宽大的围巾垂在身后,随着他的动作一摇一晃。
偶尔有路过的小姑娘透过昏暗的灯光看见了他的长相,都忍不住频频回头,以为是哪个明星。
陆若良忍不住苦笑,他也想成为明星啊,倒不是因为想要享受明星在镁光灯下被众人拥戴的快感,而是想要被人认可,不仅是对他这个人的认可,还有对他音乐的认可。
快乐的记忆常常被遗忘,而悲伤的记忆却不易褪色。
父母的离异给陆芷昭带来了巨大的打击,也同样给陆若良带来的不能磨灭的痛楚。
当初,陆若良在学校里的成绩也是拔尖中的拔尖,所有的老师都认为他是难得一遇的天才,但是自从宋楚楚带着陆芷昭离开家后,陆若良彻底的变了,他的成绩从正数第一变成倒数第一,他不看书不学习,整天和问题学生混在一起,最终把自己也变成了一个问题学生,而偏偏陆振国还一直不管。
也许当时是为了获得父亲的注意,但陆若良高中没毕业就放弃学业,却是为了他自己。
都说梦想是一个人活下去的动力,当时的陆若良没有梦想,他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但是他知道自己不想做什么;他不知道自己想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但是他知道自己不想成为什么样的人。
陆若良最不想做的事情,就是坐在公司顶层的办公室里一览众山小;他最不想成为的人,就是陆振国那种满脑子只有钱和权的人。
为此,他放弃了自己的学业,甘愿混迹于社会底层。
在酒里,陆若良遇见了佟浩。
那时候的陆若良就是个纨绔子弟,他挥金如土,致力于能花光陆振国所有的钱。
陆若良知道佟浩看不惯他,但是跟在他身边就有钱,佟浩为什么不愿意跟在他身后,成为他的追随者呢?
佟浩喜欢玩音乐,他有一把破吉他,还有一个破嗓子,然而就是这两者混合在一起,产生了一种异样的沙哑美感。佟浩和酒老板熟识,老板就让他在酒里驻唱,在店里喝酒,带朋友来喝酒可打五折,陆若良就是他的这个朋友。
因为有钱,又有大把的时光,陆若良就和自己这群狐朋狗友整日混迹在酒里,消磨着无聊的青春。
陆芷昭回到陆家的半年后,宋楚楚来找过她,但那时陆芷昭被陆振国送到了国外,她在别墅门口晃荡了很久才等到了一身酒气的陆若良。
宋楚楚不愿意进陆家,陆若良便带她进了附近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肯德基。
宋楚楚瘦了很多,鬓角也长了很多白头发,陆若良能看出她过的不好,至少说不如以前好,但是他却不能从她的眼睛里找到一丝后悔。
“你妹妹她怎么样了?”
宋楚楚担心的样子不是装出来的。
“反正还没死。”
陆若良的语气很不好。
宋楚楚一下子就着急了:“你这话什么意思?她是不是出什么事了?快带我去看看她!”
陆若良冷冷地看着她:“你早干什么去了?信誓旦旦地把她带走,你照顾好她了吗?”
“我当然有好好照顾她!”
宋楚楚对眼前这个儿子完全是陌生的,他不再是以前那个乖乖听话的阿良了,他染黄了头发,打了耳钉,脖子上还纹了纹身,他跟街上那些小混混完全没有区别了。
“阿良,你变了!”
宋楚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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