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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迹般地,林朝跟他提起高中那个让人头疼的同桌。
奇迹般地,林朝说,我也从高中就开始喜欢你。
……
“他说要我冷静一下,我这些天冷静下来,也认真想了很多。”
沈临风感觉心脏像一块快要融化的岩石,烫得有些难受。胸腔也有种酸胀得快要裂开的感觉。但他觉得自己必须要这样做。
“我想和他一直走下去。我想要我们的未来里都有彼此。”
“这样的话,我就不能再这么颓废了。我也必须变得优秀起来。”
“我要让所有人看到我们都觉得我们般配。让所有人都觉得我们是天生一对,我们就是应该在一起的人。”
“所以,所以……”
沈临风的眼睛已经红了。口罩遮住了他的大半张脸,他却露出一个灿烂又勇敢的笑。
“所以我要回去……去继续读书,去学着做更多事情。我虽然很烂,但好像还来得及补救。还有时间。我要去考专升本。我要去变得好一点,变得厉害一点。我要支持他的理想,我要给他一辈子的幸福。”
林朝这一次听到“专升本”
三个字没有笑。因为他听懂了。
沈临风要走了。
他的笨蛋小狗为了他,要开始变得成熟,要成为一个真正有担当的男人了。
林朝此刻才真正理解为何沈临风那样嫉妒崔永安。
那是一种根植于内心的自卑。无论他怎么安抚,无论他怎样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对沈临风的感情,那种深藏内心的自卑感都像藏在衣服里的一根针,时不时地狠狠刺痛一下。
所以沈临风才会那样发疯地嫉妒。
林朝从没想过他这样的人竟然会自卑。真的。这个词,跟他真的一点都搭不上边。林朝从来没有想过,从来不知道……
直到此时沈临风亲口向他承认。
最最说不出口的,最最不愿意让人知道的秘密,沈临风最终还是向他坦白了。
他不知道那三天的时间里,沈临风有过多少挣扎。是怎样的决心才能让一个被告白后恨不得立刻跑到学校来见他的人舍得向他道别,舍得离开他再次一个人回到异国他乡。
理由只有一个。这一次不是逃跑,而是主动转身去面对。
沈临风长大了。
他的笨蛋小狗长大啦。小狗真的在认真考虑他们的未来。
林朝心里被酸酸涨涨的情绪填满,他吸了吸鼻子,伸手去揉沈临风的脑袋。
“去吧。”
林朝笑着说,“我支持你。”
“嗯!”
小狗露出一个勇敢而灿烂的笑容。
一顿饭快要吃完了,沈临风忽然想起什么,问:“对了你不是说有东西要给我?是什么呀?”
我叫Lcm,今年18岁,在本城上大学,至今健身已有三年有余,是一个标准的健身爱好者,而我的健身爱好,则是来自于我的母亲,楠。我的妈妈今年39岁,虚岁四十,单名一个楠,是某健身房的金牌私教,至今未婚,没错,我的妈妈就是传说中的未婚先孕,大学毕业后与男朋友分手却现怀上了我,好在我们家也算是比较富裕也比较开明,我就这么被生下来了(来自我偷听我亲戚们的闲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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