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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厅里只剩下一盏落地灯,暖黄色的光晕笼罩着餐桌的一角。
宋知微捧着那碗莲藕排骨汤,小口小口地喝着。
汤还是热的,排骨炖得脱了骨,莲藕咬下去粉糯拉丝,咸淡适中,甚至还细心地撇去了多馀的浮油,只留下了醇厚的肉香。
这味道,比她在五星级酒店喝过的例汤还要顺口。
她喝着喝着,动作慢了下来,眼神也变得有些飘忽,视线穿过碗里升腾的热气,落在了不远处墙壁上那一道道浅浅的铅笔痕迹上。
那是陈念的身高线。
最早的一道刻度,还只到她的腰际。
刚认识陈念,他才十岁出头,瘦得像只脱了毛的猴子,脸色蜡黄,一双眼睛大得吓人,整个人阴沉沉的,像个不会说话的哑巴。
宋知微那时才二十六岁,正是爱玩爱闹的年纪,连自己都照顾不明白,更别提养个孩子。
她记得那段日子简直是鸡飞狗跳。
她心血来潮想给孩子做顿“爱心早餐”
,结果把鸡蛋煎成了焦炭,把牛奶热得溢得满灶台都是。
陈念也不嫌弃,默默地把焦掉的边缘啃了,喝了剩下半杯牛奶,背着书包去上学。
还有一次,她自告奋勇给他洗校服,结果把红色的真丝睡衣混了进去。
第二天,陈念穿着一件被染成骚粉色的白衬衫去了学校,被同学笑了整整一个星期。
那天晚上回来,宋知微愧疚得不行,拿着那件粉衬衫想哭。
反倒是陈念,那个只到她胸口的小豆苗,笨拙地伸出手拍了拍她的背,闷声说“没事,粉色……挺好看的。”
“噗。”
想到这里,宋知微忍不住笑了一声,眼眶却有些热。
那时候她是真的想当个好家长啊。
她努力学着怎么开家长会,学着怎么跟老师打交道,学着在变天的时候提醒他加衣服。
她是他的保护伞,是大树,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依靠。
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一切悄悄地变了呢?
大概是从陈念高一那年开始吧。
那天她因为工作失误被降职,在酒吧喝得烂醉如泥,吐得昏天黑地回到家。以往这种时候,她只能自己抱着马桶睡一宿。
但那天,一只瘦弱却有力的手把她扶了起来。
那是十六岁的陈念。他已经学会了煮醒酒汤,学会了用热毛巾给她擦脸,学会了在她酒疯的时候安静地听着,然后把她抱回床上盖好被子。
从那以后,家里的天平就开始倾斜了。
厨房里的烟火气,慢慢变成了陈念的味道。
坏掉的灯泡,堵住的下水道,跳闸的电路,这些原本让宋知微头疼不已的琐事,不知何时都被那个沉默的少年一手包办了。
他学会了做她爱吃的剁椒鱼头,学会了在她生理期的时候把冰可乐换成红糖水,学会了在她加班回来的时候留一盏灯。
温水煮青蛙。
宋知微看着碗底剩下的残渣,脑子里突然蹦出这么个词。
她习惯了这种被照顾的感觉,习惯了依赖这个比她小一轮的继子。她心安理得地享受着他的付出,却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
那颗曾经干瘪的小豆苗,早就长成了参天大树。
她抬起头,目光顺着墙上的刻度往上移,直到最高的那一条。
那是上个月刚刻的。
一米八三。
早就过了她穿着高跟鞋的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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