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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发现自己会隐身是在快餐店里。
那时候的孩子,生日大多在快餐店过。便宜,热闹,店长还会给小朋友们贴心地放首生日歌。我虽然没过过生日,但顺理成章地被邀请着参加过别人的生日。
那是我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派对。炸鸡很香,薯条很脆,但这些和万众瞩目的生日蛋糕比起来实在逊色不少。我就是在分蛋糕的时候发现了自己会隐身的超能力。也许触发的条件是盯着那颗樱桃点缀太过入迷,总之,当我回过神来的时候,身旁的伙伴们脸上都心满意足地笑着,嘴角还残留着奶油的香气。
坐在角落的我面前空无一物,连带花边的纸盘子都不见踪影。
“哎呀!你刚去哪了!”
头戴一顶金色纸皇冠的寿星正在四处转悠着和人打趣。她突然瞧见我,表情跟像见了鬼一样。
“我们都以为你上完洗手间就回家了!”
十几号人因为她这一嗓子立刻安静了下来。我的脸被聚焦的视线射得滚烫,像上课被点了名,却又回答不出问题。
“抱、抱歉……刚刚出去报刊亭给奶奶打了电话……说我会晚点回家……”
之后她很真诚地向我道了歉,并允诺明年生日一定补上一块更大的蛋糕。她还搂着我的胳膊陪我走到了车站,我站在广告牌前朝坐进奔驰车的她挥手告别,觉得吸进肺里的尾气都是甜的。
所以就算第二年那块蛋糕并没有如约出现,我也没有感到太过失望。
我还因此喜欢了她很久。她头发有些自然卷,脸蛋儿天生白里透红,像个洋娃娃。甚至直到上高中了我都会时不时做关于她的春梦。
……那柔软的胳膊……香香的头发……靠近看跟樱桃一样饱满晶莹的嘴唇……
我在梦里被她按在车站那块刺眼的广告牌上接吻,背上的皮肤紧贴着灯箱,烫得快要整片脱落。
我喜欢这样的梦。于是连带着也喜欢隐身。
因为我发现——只要隐身得够久,再突然出现,社会这个邋遢的母亲就好像猛地惊醒了似的,赶紧给面黄肌瘦的我喂颗糖吃,生怕我真的死了。
当然,隐身也不全是优点。再经历了无数次刷完饭卡却没给添饭,刚蹲上马桶就触发节能灯身陷一片黑暗,以及最让人烦恼也最惊心动魄的上学途中半个身子被夹在公交车门外之后,我总算认真起来,发誓要完全掌握这个独一无二的超能力。
没错,当时的我一直觉得这是超能力,而不是缺陷。
首先家里是不可能练习的。我也曾尝试过在奶奶面前发动能力,但无一例外都失败了。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实在想不通一个七老八十,连蟑螂都能看成干辣椒的老太婆是怎么能精准地感知到我的存在的。直到后来她去世了之后,我才逐渐明白过来,用眼睛看人是最偷懒的方法——而她从不偷懒。
没办法,只能在学校练习了。
你没听错,这对于我来说的确是个相当不情愿的决定。因为——与其说是在学校练习“如何隐身”
,不如说是在学校练习“如何不隐身”
。
一个牧羊人管五六十头羊,当然只有特别漂亮的白羊和特别扎眼的黑羊能获得更多关注。剩下的大部分,只要不生病,不掉队,几乎都处于不被看见的状态。
这不是隐身,这是被隐身。主动隐身的前提是,首先别人要知道你的存在。
我一直相信我是主动选择隐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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