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嗓音很脆,是小孩子在说话。
一个十岁出头的小男孩,大眼溜精,梳着分头,身穿吊带短裤,脚穿花袜、棕色皮鞋。
这是租界小孩的装束,租界外的孩子鲜有这样的衣着。一个租界里的小孩跑到老地道外指名道姓找一个卖炸糕的小贩儿,这可比刚刚混混儿不欺负人更让人觉着匪夷所思了嘿,大伙儿的眼睛齐刷刷全都望向了于天任的炸糕摊儿,一旁的马寡妇更是惊讶得都快把一双眼珠子掉地上了。
“找——我——呀?”
于天任懵懵懂懂的问,一来他不确定人家是来找他的,二来他怕自己语太快会让租界里的小孩听不清楚。
“我就问你,你到底是不是于天任?”
那小孩快人快语,小水萝卜嘎嘣脆。
“——这块地界儿除了我,好像没别人叫这个名字。”
于天任傻兮兮的说。
“那就是你了。跟我走一趟吧。”
说话赛军警,挺凶。
于天任呆,“——去哪儿呀?”
“哪这么多废话,跟着走就是了,到地儿你就知道了。”
呦喂,可真凶呀,这小崽子到底是哪条道上的恶爷,他好大的口气呀。
于天任心里犯了嘀咕病,他想,大白天的总不至于绑票吧?再说,没见过谁大白天绑票一个穷卖炸糕的。绑一个穷鬼,榨不出油水来不说,还得管穷鬼饭吃,没有哪个绑票的会干这种赔本的买卖。
心里是这么想的,但他仍不敢贸然跟着小孩走,他找个理由,对小孩说:“我走了,摊子没人看着。”
“我呸!”
小孩啐道:“一个破炸糕摊儿,砸了也值不了仨瓜俩枣的,你当谁都稀罕呢。我可跟你说,你要不跟我走,你将来一定会后悔。有没有听过四个字叫‘好言相劝’,我说话可都是实实在在的好话,我劝你最好能跟我走,你要听劝,你准能交好运;你要不听劝,你就守着你这个破摊子穷一辈子吧。”
“妈的!”
于天任心里骂道:“这小逼崽子说话咋这么冲人肺管子呢。可是……他说得话万一都是真的,我倘不跟他,岂不是错过一次改变人生的大好机会。可万一他不是好种,我岂不是又会倒霉。我到底跟不跟他走呢……”
“走不走?你要不走,我可自己走了啊。”
“走!”
于天任把心一横,自己对自己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倒霉的穷日子我他妈彻底过得够够的了。死就死吧,大不了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那就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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