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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o2o年8月12日,大约下午6点钟左右,夏日的白天总要停留的时间长一些,以保留它作为夏日最后的倔强。
自从有了弟弟卖给我的电动车后,整个信阳市便没有我去不了的地方。
吃过晚饭,太阳还留存着一丝余光,在这不冷不热的傍晚,骑上车子出去溜一圈,刚刚好。
我太累了,这种累是精神上的,也是身体上的。我一直相信精神上的疲劳是可以直接作用在身体上的,我本人已经不止一次证明过这一点。
我骑上车,一点点地加快度,夕阳美景一幕幕呈现在我的眼前,我偶尔觉得这些是取之不尽的自然宝藏,我可以凭此写出一百段景物描写。然而更多的时候我不得不承认一个悲伤的现实:我一个字都写不出来。
实际上在经过这些景色时,更多的只是经过罢了。我的脑子与外界是分离开的两部分,我有各种各样的事情要思考,只有很短暂的时间才能想起来欣赏美景。
抱歉,我配不上‘思考“这个高尚的词语,它是用来形容那些教授去解决世界性难题时经常会出现的一种状态。每当提及‘思考’,我的脑海里都会出现一个睿智的科学家用手托住脑袋冥思苦想的样子。所以还是把这个词留给更高尚的人用吧。
我用这个词就相当于身上穿了一件华丽的衣服,所幸我今天出门穿的衣服并不华丽。哦抱歉,我几乎是从来不穿华丽的衣服,我还是更加习惯于我的夏日标配——深色老干部短袖,可以看见大腿根的级短裤,以及厚重的深褐色凉拖鞋。我爱这简单到极致的一切,再带上我的黑色无线蓝牙耳机,来几最爱的音乐,骑行在路上,妙不可言!
记得多年前我也是喜欢穿新衣服的,那是什么时候的事来着?大约在8年前上初中的时候吧,我穿上一套全新的衣服,从上衣到鞋子。结果却被同学视若无睹,从那之后我便对衣服失去了感觉,我开始变得不理解为什么会有人在衣服上花大量的时间、精力、金钱。还有人说穿上新衣服会使心情变得更好,对不起,我没有这种感受。如果我穿了一身最新潮流的衣服出门,只会让我觉得浑身不舒服。
还有人说穿好衣服会给别人留下好印象,对我这种‘印象破坏者’来讲更是毫无必要。整天喊口号:“我是为了自己而话,不是别人!”
为什么又那么在乎别人的印象呢?特别是那些人大部分对你而言注定是无足轻重的。
对不起是我思想极端了,这也许就是有人爱吃鱼有人不爱吃的问题罢了,没有必要上纲上线。我想起那些关于广州人的传说——一个鸟笼子,一双大拖鞋,一串大钥匙,一个活传奇!
由此可见真正的有钱人早就看透了华丽的服装只不过一层虚伪的面纱,生活的真谛还是做回自己。
不过像我这样没钱还‘看透’的人不知道能有几个。
在途经某某路的某某路口时…你懂的,我也不知道是什么路口。尽管这条路我走了至少1o次,尽管这个城市我住了1o年;这重要吗?一点也不。
大约是下午6点3o分,因为我的歌曲已经循环播放了7。太阳已经明显的有种无力感,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被黑夜所取代。在这个车来车往的十字路口,我很不幸遇上了一个级长的红灯,只好将车停在这里,百无聊赖的等待着。
非机动车道在马路的最边缘,而边缘的台阶上便是花坛和各种商铺。在我的右边有一个小花坛,花坛后边种的有一棵3米的树。看来信阳的绿化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一塌糊涂。不过我对这些可并不怎么感兴趣你知道的,我是个挑剔的男人,很少会对这些东西感兴趣,像这种每个城市都有的烂大街的装饰。
言归正传吧,花坛上坐着一个女孩,一个怎么样的女孩?一个对我而言并不会怎么样的女孩。当时这个女孩离我只有1米远,大约四分之一柱香的功夫她就会…继续坐在那里。我得感谢还未完全落下去的太阳,使我这双近视两百度的慧眼能36o度无死角的看清这个姑娘的全貌。
她颓丧地坐在那里,显得忧伤又凄凉,特别是在这样一个如梦一般的夏日傍晚,在这样一个人来人往的十字路口。
她身穿纯白色连衣裙,白的那叫一个纯洁。就如同小时候看《西游记》,天空中白带飘飘的嫦娥仙子一样。一张脸上化着各种精致的妆容,这点我必须承认,我不知道她化的妆叫什么名字,只知道她脸上的妆多到连我这种不懂化妆的人都能一眼看出她化了很多妆。
于是她的眉毛显得浓密且有型,但是我丝毫不怀疑卸了妆后她是个一点眉毛都没有的人,我已经不是第一次见过这样的女生了。眼睛显得又大又闪,仿佛里面含着星光。为什么我这么确定呢?因为我也不知道她的眼睛为什么一眨不眨地盯着我看。她表现的是如此忧伤——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花坛上,双手放在膝盖上,手环无力地耷拉着,两条腿委屈的歪向同一个方向。
如果你见的女孩足够多的话,一眼便可以看出这是一个正处于悲伤时期的女孩,尽管她没有说过一句话,甚至没有皱一下眉头或者有任何不得体的动作与表情。
得知这一点后我仿佛产生了一个错觉——她之所以不哭是因为担心破坏她精心化的妆。对于这样的女孩我可不敢冒然猜测她的年龄,实际上每一个化浓妆的女孩都不好猜测其年龄。
十八?二十?二十二?二十五?二十八?反正大概不过三十岁。
这重要吗?一点也不重要,没有什么是重要的。我唯一感兴趣的一点便是她从我停车在这里开始就一直盯着我。
一开始我目光向前,死死地盯着红绿灯,看着它从9o秒开始一点点往下减。
就是在这种时刻,我眼角的余光说帮助我现了她。别看我眼睛小,还近视,在这方面可立即化身名侦探。
我侧过脸,只看了1.9962秒便对她也有了大概的了解。让我在心里暗自感叹如果描写人物与景色也有这样的能力怕不是早已着作等身了。
我们两人可以说是‘时尚’与‘老土’的两位代表,我是怎么老土怎么来,非要让人家把我误会成低调的大老板不可。她则同其他年轻女孩一样,热衷于打扮。
有时候,再精致的妆容也不如精致的内在与生活。
我的目光重新望回红绿灯,眼角的余光却现她还在盯着我看。便大胆的将脸转过去与她对视,还装出一副好奇与无辜的表情,仿佛在说:“是你先盯着我看的哦!”
实则内心窃喜不已,光明正大地盯着美女看的机会可不是天天都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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