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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第1页)

其实叶絮有过担忧,就在梁嘉泓和她说他去了南城市区的那天,她当时心里咯噔一下,莫名担忧他假期最后一天还在市区待着,回不来,那这样的话他们的约会就泡汤了。

可她当时也没问,扯了些别的聊,心想,他回不回来应该隔天就能知道答案了。

第二天下午梁嘉泓回去的时候发了条短信给她,叶絮莫名松了口气。

那天也是个好天气,印象里,她和梁嘉泓出去约会的周末鲜少有狂风下雨的时候,那个多雨的秋季对他们还是充满温情的。

叶絮耍了点小聪明让叶母早点送她去车站,说是早点去寝室晒晒被子,叶母觉得有道理,自己也没班,中午吃完中饭就把叶絮送了过去。

叶絮书包里装着一套秋装校服和些许作业本,有那么点分量在,她不喜欢背着这些零碎去约会,没办法,还是得去趟寝室。

可在路上的时候梁嘉泓和她说,让她直接坐车到终点站,终点站位于八一路那儿,就天鹤酒店边上,他说他在那儿附近,等会送她回寝室放东西。

叶絮自然乐意,也幸好今天她是打扮好出门的。

叶絮脸蛋身材都不差,即使算不上美若天仙,但颇有气质,但她对自己的定位比较偏下,毕竟世上漂亮的女孩太多,她连根葱都算不上,偏偏女孩爱美,所以她从小就开始捣腾自己的穿衣打扮。

她背着书包站在公交车车厢的中部,抬头就能看见后视镜里的自己,松松垮垮的暗红色格子衬衫显得肤色很白,能遮掩身材也能突显身材。

那几年,格子衬衫,牛仔衬衫,无疑是女生时尚界的领头衣物。

叶絮在终点站一下车就看见了梁嘉泓,他站在枝繁叶茂的树下,周遭行人来往,他低头在看手机,忽然又抬起头朝她那边望,叶絮快速低下头,捋了捋头发,抑制着激动的心情向他走去。

梁嘉泓收了手机,嘴角微微弯了弯,温和的秋日阳光下,能清楚的看到他瞳仁里的倒影,是一道靓丽的红色身影。

不得不承认,她真的是个很吸引人眼球的女孩。

叶絮走到他身边,也许是好几天没见面,之前的那种生怯的感觉又折了回来,她抬头看了他一眼,有些拘谨问道:“等很久了吗?”

梁嘉泓眉梢微挑,“没有,就一会。”

“那……诶,走这边吧,这边近点。”

叶絮朝天鹤的反方向指。

两个人并排走在林荫大道下,这条往学校的道路也是大路,路边商店林立,但和步行街比起来冷清许多,多数是一些五金店小饭馆和宠物店,拐了弯,笔直走就会到学校。

南城的秋日有点反复无常,一场雨冷的可以穿夹克衫,可阳光一照又热的短袖短裤,清晨傍晚冷飕飕,中午热辣辣。

只是几步路而已,叶絮面孔就有些微微发热,她边走边挽起袖口,露出纤细白皙的手臂,手腕上系着根红绳,显得很秀气。

刚挽好,右手就被人握住了,他的手掌心温度永远是那样不温不冷,其实后来回想起来,叶絮觉得他的掌心是凉的,就如他这个人,骨子里其实是冷的。

梁嘉泓侧目低眉看她,握着她的手往上抬了抬,示意着说:“今天穿了长袖手就暖和了。”

他的语气像闲聊,叶絮也尽量让自己不那么紧张,她说:“那是今天气温高,但到了晚上就凉了,你又穿短袖,等会就会冷。”

“可我没有那么容易感冒。”

叶絮知道他在笑她,像小女生撒娇那般说道:“我感冒已经好啦!”

梁嘉泓笑了笑,见她双肩被书包压着,他问道:“书包重不重?要不要我背?”

“不用啦,不是很重。”

叶絮摇着脑袋。

不知为何,即使是谈恋爱,她也不太喜欢麻烦对方。更何况,一个高挺的男孩子背个粉色书包实在太奇怪了。

梁嘉泓用手提了提书包掂分量,见着不重,也就没再说什么。

走了一段路,叶絮放松了许多,问道:“你今天不用忙那些吗?”

“昨晚提前弄好了。”

话音刚落,梁嘉泓的手机就响了,两个人握在一起的手出了汗,叶絮想着他接电话就短暂的松开手一下,谁知梁嘉泓握着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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