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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章 记很久(第2页)

主要是懒。

精力也有限,其他的时间,倒也就投入到和沈诺一的做(约)题(会)生涯之中了。

那家新华书店茶吧倒是成为了他们时常的活动地点。

怎么说来着呢,张晨很享受和沈诺一独处的时光,两个人一起做题,哪怕只能听到笔头在纸上书写的沙沙声,也有一种莫名生出的默契和安定,此心安处是吾乡。

张晨挺喜欢看沈诺一专心致志的模样,而这之中最动人的就是她被注视良久,发现了张晨的目光,于是明显睫毛跳了一下,两个眼瞳分明微微睁大瞪他一眼,无奈又有点羞窘地看了他一眼,“你盯着我干嘛!”

张晨就道:“写累了,书上说看美女能延年益寿,我看看你养养眼。”

沈诺一看了他一眼,没有再说什么,只是轻轻合上书页,道:“哦,那你要长命百岁了。”

她话说得平静,脸却悄悄泛红。

唇角不由自主地扬起了一点弧度,脸颊透着细细的娇羞和自矜。

显然被张晨所欣赏,她还是满心喜悦的。

这其实也是她出门时会好好整理一下衣服,看看今天穿着的原因。

换成以往和郑雪出门,沈诺一可以倒提着包风风火火摔门而出。

淑女这种东西,倒从不会形容在她身上。

有时候她做题累了趴在桌子上睡,放心把周边的环境交给张晨,张晨就看着她那颗埋着的黑黑脑袋,旁边窗外的光照进屋内,外面的蔓藤在风作用下摇动,屋内光影摇曳。

冬天的榕城很冷,书店开了空调,热度不高,偶有微风。

张晨觉得沈诺一家用的什么洗衣液牌子打听一下,还挺好闻的。

第一百五十四章记很久

不过这种相处倒也不是真正的约会,更像是沈诺一是有去书店做题看书的计划,空闲的时候两三个小时,顺带着问张晨去不去而已。

也就是中午吃过饭后到下午临近四点结束。

结束的时候张晨也就会和沈诺一一起出来,如果她有安排,家里的或者会友,会在书店外的站台乘车。

张晨有事也会先走,两人如果恰好没事,那就会在书店外面多走一段路,要不是沈诺一去前面的商业街买点什么东西,要不就是张晨要去其他地方,和她走一段路赶车。

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规规矩矩,毕竟书店也是人多眼杂的地方,出来街道也是大庭广众,张晨有时候想抓沈诺一的手,但她偏偏就像是有第三只眼一样,能恰到好处的躲开。

也有躲不掉乖乖就范的时候,但走不了多久,遇上迎面人流,她总会自然地抽手,仿佛什么也没发生。

倒是有时两人要分别的时,沈诺一反倒会主动拉住他的手,短暂的握一握。

她的手纤细,修长,很玉,由此观之,腿亦如此,那种指尖触感,让人忍不住反复回味。

只是仅止于此,张晨竟然也没有过多更进一步的想法,一来沈诺一现在清纯是清纯,好处就是确实勾人心弦,但坏处就是张晨也搞得很佛系,没有太多想要亵渎清纯的意动。

当然倒也不是他就顶了个圣洁光环,反倒是两世灵魂让他清楚很多事情可能一发不可收拾,特别是这个时期,但说到底在沈诺一最关键的时期,张晨还不想进一步突破,导致失控,反正来日方长。

同时其实两个人之间仅止于牵牵手的缘由,还有一点,那就是两个人其实同时都清楚的,那种隐约的别扭感,来自太多年的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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