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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当天边刚有一片鱼肚色的时候,弗恩来到了酒馆,壁炉里仍然生着小火,一个伙计正在清扫地面,零星的有一些酒鬼伏倒在桌子上,罗德已在最靠近门边的一张桌子上等着他了。
“感觉如何,老朋友?”
罗德轻快的问道。
“还不错,昨晚离开酒馆后去准备了一些路上必需的物资,”
弗恩一边解下佩剑一边坐下,“那位小姐还挺大方,都是拣最好的买。”
“她一定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姐,”
罗德耸耸肩,“却去学什么法术,当然他们称之为魔法,她的父母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人。我可以对战士之神发誓,要是我有这么可爱的女儿,我可不会让他去学什么魔法。”
作为酒馆老板的罗德为什么却对战士之神发誓,弗恩一边想着,嘴上却问,“你知道她姓什么吗?”
虽然猜到罗德知道的并不比自己多,但是弗恩还是忍不住问他,“我甚至觉得妮丝也不是她的全名,而只是昵称,或者,干脆只是个假名。”
罗德为难的撇了下嘴,“我知道在接下去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你要和她同行,但是既然她不愿意说,我们就不应该问。”
“当然,和她一起去的不是你,你当然无所谓,”
弗恩无奈的摇摇头,“而且我自己到现在都没搞明白为什么我会接受这个差事。”
罗德看着弗恩,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也许是那一千个金币的吸引力太大
,也许是这次旅途的未知性激起了我的冒险欲望,我不知道,但是我从来不会在一切情况都清楚前就贸然接受一个委托,更别提连委托人的姓名都不知道了。”
“听我说弗恩,你可以把这个理解为命运的安排,”
罗德神秘地从身边的椅子上拿出一把用昂贵的上等绒布包裹着的长剑,在面对着弗恩的方向,罗德拉开了绒布,使得弗恩可以看到剑鞘和剑柄。
这是一把看上去非常朴素的的剑,除了在剑柄的顶端有一颗蓝宝石,宝石上雕刻有一枚徵记。剑鞘和剑柄浑然一体,比弗恩的剑略短,也略细,比例刚刚好,让人看着就有想握在手里的冲动。
弗恩无法认出这是什么徵记,只好疑惑地看向罗德,“这就是你所说的德维尔最好的剑?”
“当然,”
罗德爱惜地看着剑,“最好的。”
说完,罗德的表情严肃了起来。
有那么一瞬间,弗恩仿佛在罗德脸上看到了一种极其刚毅的表情,但是随即,罗德脸上又恢复了往日的轻松笑容。
弗恩突然对罗德的过去充满了好奇,无论从体型还是外貌来看,罗德都不像个酒馆老板。虽然两鬓已经泛白,但是整个人看上去仍然十分有精神,壮硕的身体甚至比包括弗恩在内的大多数战士都要强壮。以罗德自己的说法,他曾经也是个被雇佣的战士,在赚够了钱并且体力不济后在德维尔安顿下来开了这家酒
馆。这说法似乎毫无破绽,但是弗恩现在开始不这么认为了。
“如果说那位小姐对我隐瞒了什么,那么,罗德……”
弗恩盯着罗德的双眼,“你一定也对我隐瞒了什么。”
“得了我的老朋友,关于我的事要是你不知道,那么整个瓦利斯都没人会知道,”
罗德大笑着说,他把剑送到弗恩面前,“带上它吧,你要旅行很长一段时间,一把可靠的剑会帮助你不少的,你的剑留下,我一个小老头也需要件防身武器不是嘛,不过你的剑得先去铁匠铺回回炉,你看这刀口,都钝了不少了。”
罗德说着,拿起了弗恩的剑,用食指弹了弹已经磨损的很厉害的剑刃。
弗恩本想拒绝,但是确实如罗德所说,要面对未知的旅途,一把好武器确实必不可少,“我可不会给你额外的介绍费。”
“当然,妮丝小姐给的介绍费已经够……”
罗德猛然意识到自己说的太多了,“见鬼,我说什么了?妮丝小姐应该快到了吧,我去门口看看。”
弗恩拿起罗德的剑,缓缓的把剑身抽出剑鞘一段,然后拔下一根自己的头发放到剑刃前,轻轻吹了一口气,头发仿佛在碰到剑刃之前就已断成两截。当弗恩把剑收回剑鞘时,罗德正好在对着不远处的妮丝打着招呼。
不远处的妮丝正缓缓朝“女王的眷顾”
走来,在灰白色披风里是朴素而不失优雅的淡褐色羊毛上衣和长裤,
在淡黄色腰带的右侧系着一把短小的匕首,这是昨晚弗恩要求为妮丝配置的。虽然妮丝并不懂怎么使用匕首,但是她对弗恩的建议仍然完全没有异议。而此时妮丝的右手正拿着一柄橡木手杖,整个手杖打磨的非常光滑,在手杖的顶端镶嵌着一颗透明无色的宝石,在妮丝一袭朴素的装束中格外引人注意。在羊毛长裤的底端,裤子被收进一双软皮靴内,虽然弗恩无法辨认出皮靴的用料,但仍然可以肯定它价格不菲,因为上面有着非常细腻的雕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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