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茫茫草原一望无垠,天地之间唯有看不到头的绿色。草原的草,都有半人多高。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不现牛羊。
别说牛羊,连风都没有。天空中那毫无遮拦的烈日,尽情的把炙热宣泄在草原上,连野草都是烫的。
沙沙,沙沙。
一队队骑兵,艰难的在野草中跋涉着。每当战马趟过野草,雾气一样的蚊虫如影随形。
这些骑兵似乎已经跋涉了许久,魁梧的身躯有些消瘦,精神有些萎靡,双眼通红。他们的身上,为了防备烈日的炙热,铁甲换成了朴素的棉甲。棉甲上,灰尘已经遮挡住其原来的颜色,看着灰扑扑一片。
啪!
战马上,李景隆狠狠的在自己的脸上拍了一把,然后把拍死的蚊虫,搓成一个泥土。
此时的曹国公李景隆,再不复往日气宇轩昂的样子,棉甲松垮的披着,铁盔背在脑后,额头上全是汗水,头凌乱。
他带队绕行乌兰察布草原寻找北元军的后方部族已经很多天了,刚出时的意气风,现如今的身心俱疲。一路上,别说是北元部族,连个鬼影子都没有。白天烈日猛晒,晚上无处不在的蚊虫撕咬,折磨得他痛不欲生。
草原的蚊子,比中原的爬虫都大,三个蚊子就能做一盘菜,咬一口浑身又痒又肿。
“家主,喝口水吧!”
边上的家丁老兵,给李景隆递上水壶。
李景隆舔下干瘪的嘴唇,抓过来刚想灌进嘴里,手却忽然停住了。
“传令下去,让兄弟们省着点喝水!”
李景隆把水壶扔回去,抬头看看湛蓝的天空,“他娘的,这地鬼地方比江南还热!”
说着,再看看士气有些低落的队伍,低声说道,“咱们走的对吗?别他娘的走错了!”
李家的心腹家丁从行囊中掏出罗盘,仔细的核对一番之后开口道,“家主没错,这就是通往乌兰察布的路!”
他娘的,自己好端端的逞什么英雄呢?
看着茫茫草原,李景隆恨不得给自己两个嘴巴。好好的大同城不呆,非跑草原上喂蚊子来?偏偏出前自己来立了军令状,他娘的现在想反悔回去都不成!
知易行难,任何事都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从小到大的曹国公,一肚子墨水,可是哪里吃过这种苦头?
“哎!”
李景隆在战马上无奈的叹口气,刚想挪动下身体,就感觉大腿内侧,火烧火燎的难受。
在马上胡乱的扭曲几下,这种火烧火燎的感觉迅传遍全身,难受到了骨头缝里。
数日以来都在马背上奔波,皮肉早就被马鞍磨坏了。这些天来甲不下身,每天又被蚊虫蜇咬,又出汗水,身上到处都黏糊糊的。信手手一搓,就是黑乎乎一团。
他还是好的,每晚有亲兵偷偷的给他擦擦,跟着他的三千骑兵,哪还有半点大明儿郎的样子!
走着走着,太阳越来越大,晒得人昏昏欲睡,浑身没有一点力气,半点精神。……
走着走着,太阳越来越大,晒得人昏昏欲睡,浑身没有一点力气,半点精神。
“停!”
李景隆再也忍受不住了,开口道,“传令,下马休息!”
身边的亲兵中,有人忙挥舞旗语,有人搀扶着李景隆下马,有人抽刀在半人高的荒草中,割出可以容人休息的地方。
“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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