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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节人人都是御史
(上一章关于种花生的事情出了差错,我在花盆里种了好几年的花生从未剥过壳,自以为种花生就是不剥壳的,谁知道种过大田的书友告诉我,必须剥壳,这就太尴尬了,仔细研读过花生种植技术之后现改成去掉花生的红衣为佳!感谢我细心地书友们!)
等到云烨心情好转的时候,地里的麦苗已经吐出来新芽,柔弱的鹅黄色铺满了大地,燕子在低低的飞翔,不时地从原野里衔起一些枯枝败叶,然后飞窜进王侯家开始垒窝,云家的燕子窝尤其的多,正房的屋檐下就有去年留下的老窝,两只燕子勤快的进进出出忙个不停,闲暇的时候也会好奇的从窝里探出脑袋,看着一个壮硕的少年蹲跪在一个老人的身边小声的说话。
“老祖宗,孩儿就要去遥远的边塞戌守,此去多则三年,少则两年,孩儿不在的日子里您老人家千万保重身体,等孩儿回来之后,再好好的孝敬您。”
老奶奶看起来有些伤感,握着重孙的手舍不得放开,难过地说:“老祖宗除了保重身体还能做什么?将门的孩子年纪大了,就要出门去戌边,这是你的命,也是老祖宗的命,躲不得,避不开,你爹爹常年在外征战不休,这才有我云家的富贵盈门,不知不觉的已经轮到你了,昨天看你还是一个粉嘟嘟的孩子,怎么今天就要披甲出征了?”
云寿站了起来,用力的捶了一下胸膛对老祖宗说:“老祖宗,您看看,孩儿强壮着呢,爹爹打跑了敌人,就该孩儿守着它们,免得他们再夺回去……”
燕子没时间听这些伤感的话,它感觉自己快要下蛋了,而自己的屋子还有点漏风,这可不成,双腿一蹬,就离开了自己的窝窜进外面的花园,继续寻找最柔软的搭窝材料。
辛月在房间里忙着为云寿准备出征的铠甲,每一片铠甲的金丝都重新检查过,在铠甲甲片的链接处又细心的加了一缕丝线,这样一来,甲叶子就不容易脱落了。
云烨窝在躺椅上举着一本书在看,春日的阳光透过窗棂照射在自己的身上,李靖的《六军镜》到底还是有可取之处的,一代名将的巨著,如今刚刚面世,就要面临淘汰的危险,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书院的一些学生狂妄的认为,古老的冷兵器战争体系已经在逐渐的走向消亡,取而代之的就是新一代的热武器,他们杀起人来更加的高效,更加的直接,云烨的那句将敌人消灭在进攻的路途上的名言,已经成为他们膜拜的对象,唯武器论已经占据了他们狂热的大脑,尤其是驼城出现之后,以及它所表现出来的无敌姿态,仿佛是在印证这个说法,为他能立足在军事理论史上提供了更加坚实的跟脚。
这太过了,自己是什么东西有谁会比自己更加的清楚?只不过是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用合适的武器击败了合适的敌人。
随着敌人逐渐对热兵器逐渐的了解,总会有新的方法来对付这些热武器的,从西域十六王的失败就能看到吐火罗人的巨大进步,他们从一开始听到火药爆炸声就狼狈而逃,到了现在知道通过挖壕沟,分散散兵线来减少伤亡,就说明这个世界正在快的适应热武器的到来。而在火油的使用上,它们甚至有了更进一步的认知,一种名叫地狱火的东西正在大量的为吐火罗,莎栅人,以及大食人所装备。
后世有一位名家曾经说过,长征是播种机,是宣传队,这句话说得半点不假,火药和火油最大规模的使用就在西域,而这个地方自古以来就是战争最频繁的地区,只要是隶属于战争范畴的东西,他们都愿意学习愿意接受。
所以他们是除了唐人之外最早接受热武器存在的人群,大唐的精英们现在这样的自高自大,迟早会吃大亏,骄傲和骄狂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不过这样的风气一旦形成,就很难扭转,只有在吃大亏之后才能醒悟,想到这里云烨摇摇头,苦笑一声之后,就把这些心思彻底的抛开。
放下书本,回头看看正在为儿子准备征衣的辛月,她的神情非常的专注,以前给丈夫准备征衣的时候,是她们姐妹一起完成的,现在给儿子准备征衣,她拒绝了所有人的帮助,专注而深情,对于母子情云烨找不出比孟郊写的那《游子吟》更好的诗歌了,也就住嘴不再表达什么意愿了,走到跟前拎起云寿的铠甲,拿手指轻轻地敲击一下笑着说:“你最好给他准备两套甲衣,其中一套是冬日里穿的,塞外苦寒,天寒地冻之时,有时候甲片会粘在皮肤上弄不下来,好多人之所以会被冻伤,就是因为不知道与预防。”
辛月抹了一把眼泪埋怨道:“您是从哪些地方下来的,知道的自然比我这个妇道人家多,您怎么就那么狠心,能让寿儿去北海?石头都能冻裂的地方,寿儿细皮嫩肉的怎么受得了。”
“总是要经历的,寿儿就是一头被关在笼子里养大的小老虎,现在笼子已经装不下他了,他需要更大的天地,正好,北海之地地广人稀,正好消磨一下他的身上附着的繁华尝一尝孤独的滋味,三年之后,你会看到一个完全成长起来的儿子,有益无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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