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图拉姆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坐在酒馆二层,欣赏楼下往来不息的顾客。
这是他的酒馆,也是他的领地,因此图拉姆按照自己的喜好,把它命名为了头骨酒杯,并重新装饰了一番,还在入口处悬挂上了一连串残缺不全的头骨,作为酒馆的标志。
尽管在五年前,它还不是叫这个名字来着。
那时候叫什么来着?
妖精森林……或是妖精花苑?
管他呢,反正已经不重要了,图拉姆喝了口盛有火灯笼果的烈酒,让火辣的味道充斥舌根。
如此柔弱的名字不适合染血之地,这里看不到妖精或是妖精般的女子,骨头倒是要多少有多少。
每次战斗之后,铁砂城外围就会留下一堆尸体,比起容易腐烂的皮肉,他更喜欢埋在热砂中烘烤而成的白骨,特别是头颅部分。
先,它具有恐吓作用,能让那些来借酒闹事的家伙明白,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
其次,它确实能盛酒,这样可以少买几个酒杯。
毕竟前者不是对所有人都有效,总有一部分脑袋天生畸形的蠢货认为所有地方都跟他自家后院一般,而他的对手则都跟只会哭哭啼啼的女人没什么两样。
在一个经常出现闹事者的地方,易碎的陶器和玻璃可不是什么理想的容器。
打量每位顾客是图拉姆近些年养成的习惯,出入此地的人一般可以分为三类,半死者、将死者和死者比起身份,他更喜欢这样来区分众人。
半死者来此的目的很简单,喝酒、赌博、玩女人;只要他们保持目前的行事状态,基本都能走完剩下的一半路程。
而将死者大多是看门狗,或是来打探情况的挑战者,他们已经把脑袋放在了刀剑下,随时都有可能搬家。
至于死者嘛……当然就是那些闹事之徒了。
图拉姆重点观察的对象既不是半死者,也不是死者,因为前一种甚为无趣,后一种只有在死时才能带来那么些许欢愉。
他最喜欢看的是将死者,在他们身上,图拉姆能看到年轻时的自己。
那时候,他也和他们一样,手中握着尖刀,身处众多氏族羡慕的染血之地,眼睛却一直遥望着铁砂城。
在等待中,勇气、热血、力量一点点离他远去,直到有人取代了他的位置,成为小绿洲的新主人……他摇尾乞怜才让自己活了下来,成为了染血之地的一部分,却从将死者变成了半死者。
尽管把生命置于刀刃之下,将死者却有可能一飞冲天,如破茧展翅、浴火重生。
而半死者则永远没有这个机会,只能在乏味的后半生寻找一些乐子当作慰藉。
例如欣赏这些绿洲过客……或是葬身黄沙,或是成为此地的新主人。
就在这时,一名手下推门走了进来,在他耳边低语了两句。
“喔?你确定没有听错?”
图拉姆怔了怔。
“他是这么说的,而且从他身边那名女子的容貌来看……很可能是一名神女。”
我叫Lcm,今年18岁,在本城上大学,至今健身已有三年有余,是一个标准的健身爱好者,而我的健身爱好,则是来自于我的母亲,楠。我的妈妈今年39岁,虚岁四十,单名一个楠,是某健身房的金牌私教,至今未婚,没错,我的妈妈就是传说中的未婚先孕,大学毕业后与男朋友分手却现怀上了我,好在我们家也算是比较富裕也比较开明,我就这么被生下来了(来自我偷听我亲戚们的闲聊)...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作品公告穿越得罪墨王爷(01)哇,这玉佩绝对是价值连城。若倾瞪大眼睛瞧着面前走过的那名男子,一身黑色长袍,系着三层叠加的腰带,而腰间系着的玉佩,她第一眼就看中,要是能偷到手,至少这辈子都不用愁了,就是危险性大。不管了,横竖都是偷,难得遇到个这么有钱的主,可不能白白...
毫无准备的孙大海重生了重生在了198o年他7岁的时候ampampampampamp34既然老天给了我重活一次的机会那我不能和上辈子一样辛苦半生却一事无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