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福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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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方茹(第1页)

  老沉第一次遇见妻子时,他已经37岁了。

  他平时很少有交际活动,一直以来,老沉觉得把自己的时间和精力交给和自己没有共同语言的人是不负责的,这和草率地起自杀没有差别,他那时候刚打算换个行业工作,在省会城市里漫无目的地穿梭,整日在咖啡店、书店、画展间奔波,始终找不到让自己满意的生活方式。

  有一天,老沉买了几张精美的画展纪念册,还有一本研究宋词的书,拿在手里的分量,让他觉得那是充满回报的一天。老沉钻进常去的咖啡厅,点了生萃拿铁,拿到经常坐的位置上,他用手捻着纪念册凹凸不平的纹理,再闻闻油墨香味,他不知道的是,这一切都被对面的女生尽收眼底。老沉放下画册,抬起咖啡喝了一口,他透过塑料杯身,看着咖啡液在冰块之间徘徊,似乎一切都是活的,他打算再喝一口时,现对面高桌子上坐的女生,正直勾勾盯着他看。

  老沉吓得赶紧举起书,把自己藏在了后面,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敢偷偷瞧对面。幸好,女生自顾自喝着咖啡,老沉才看明白,女生头精心梳理过,侧面别着一只蝴蝶形状装饰物,圆圆的脸蛋很白净,皮肤细腻得像刚出生的婴儿,淡淡的眉毛下,一双大眼睛甚是动人,挺拔的鼻梁下,肥厚适中的嘴唇正紧紧抿着,让她两颊的小酒窝变得更明显。女生似乎现老沉正看着她,便挑衅地朝老沉看过来,两人目光对视的瞬间,老沉羞得差点没接上气,他一只手把书举得更高,另一只手慌乱地在桌面上摸索着,他打算抓起自己的东西便逃,逃出咖啡店再说。

  “你好。”

女生走到老沉面前,径直坐下。

  “你好。”

老沉还保持着逃跑的动作,他右腿已经蓄好了力,可以随时轻松把自己弹起来。

  “你也去这个画展了?”

女生指着他手里攥紧的宣传册。

  “嗯呢。”

老沉咽下口水,心却像木吉他的钢丝弦,绷得紧紧的。

  “我也去了。”

女生向后靠,摆出了不打算轻易结束这场聊天的姿态。

  “你经常来这家咖啡厅?”

  “别紧张,我吃玉米,不吃人。”

女生摇了摇手里的塑料袋,里面有两个新鲜的玉米。

  “我没有。”

老沉脚掌在地上使劲扣着,直到小腿肌肉酸疼,他都没有放松。

  就这样,沉生生和方茹开始了约会,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他们都会在那个咖啡厅碰面,他们会经常去看画展,会因为对某一幅作品产生不同见解而生气,又会因为同时喜欢某一幅作品而欢笑。最后,他们达成约定,所有的艺术作品,都是为了给不合理的人生找合理的解释,这其中难免会有不同的理解,如果产生分歧时,他们不能相互生气后否定对方。直到现如今,老沉都在想,是不是从那时候起,他们就向生活妥协了,向对方妥协了,把真实的自己隐藏了起来,或者,抹去了真实的自己。

  天快亮时,老沉醒了,他感觉左边的身体有些麻痹,即使他在意识里下定了去书房看看的决心,身体也没能做出什么动作来,他想,或许从我们变老的那一刻开始,便在马不停蹄地失去我们曾经拥有的东西,身体一天比一天差,记忆也在变得模糊,甚至,曾经对某人的心动变成了客气。老沉奋力爬到床头把灯打开,适应了好一会儿才敢睁眼,他想起电影里的情节,有的宗教描述过,人死后,会先来到一片纯白的世界,干净,亮得刺眼,想到这,老沉重新爬回到床头,把灯调成黄色。

  他看着前面墙上挂着的画,已经在这里挂了很多年了,那是方茹买的,她喜欢这画,老沉现在开始怀疑,生活和梦想是不是独立的,或者是始终纠缠不清的,活到头来,我们算是一厢情愿,看,这些在艺术家的笔下总是难掩,人吧,梦里无数次惊醒后,对现状是没有勇气一往向前的。方茹喜欢这画,会不会是仅仅是因为想起了有个人,从未谋面,在某个八月的下午,在路对面向她招手,就如此时,老沉看着画里,也想起某人。他把画瞧了个仔细,拿出珍藏已久的哀伤,一股脑往里装,搅拌,直到心疼得缺氧,才转身趴在枕头上,睡去,打算等下一个天亮。

  “生哥,你睡了吗?”

两人确定关系后的某个晚上,方茹给沉生生打电话,她也没睡着。

  两人聊了很久,她问起沉生生,为什么快四十的人了却未成家,沉生生没想过这问题,他不记得自己在老去,或者,他不记得别人眼里的标准是什么,这是个孤独的时代,我们能跨越千里去任何地方,却找不到让人安心落脚的旅馆,我们方圆十公里内挤满四十万人,却交不到一个朋友,我们,买得起精美的礼物,却找不到可以送的人。

  “我懂你的意思。”

方茹在电话那头翻了个身,坚定地说。

  “小孩子,你懂个什么?”

沉生生抿抿嘴,他想起她的嘴唇。

  “我哪小了?我也是快三十的人了好吗?”

  他喜欢和方茹在一起的日子,哪怕是对坐一整天,她在忙她的事情,他在随意翻着电子书,却时不时偷瞄她一眼,如果被方茹逮到,她会憋笑看着他。偶尔,她会故意拉开肩膀上的衣服,露出肩带挑衅他。后来,他决定求婚,他想娶她,那天晚上,他写了一封情书,用最原始最真诚的方式,在纸上,把他的想法写下来。

  对你的感情,像历经无数难忘的四季。

  我想起二月天的中午,北半球的疾风把初春搅得没有安宁,我蹑手蹑脚地翻开一本喜欢的书,双脚搭在桌上,在乏味的章回里想找点乐子,视线却不自觉越过书,落在那抹淡黄色的阳光上,它刺破窗帘,在地板上懒洋洋地躺着。我实在忍不住了,光脚走过去,脚面刚接触到还飘着灰尘颗粒的光线时,温暖掠过我的心头,一整个冬天被冰封的情绪,此时正在我血液里沸腾,这,是我遇见你时的感觉。

  人们大多数时候都不喜欢夏天,整个人都汗津津的,咯吱窝里,总会时不时惹麻烦,抓不紧皮肤的液体,在经过无数毛孔时奋力挣扎,不仅没有抓住任何一根毫毛,还把自己原本光滑的表面切割得面目全非,剐蹭着每一毫米神经,让承受者的身体也越紧绷。它索性,顺着皮肤随波逐流,一路明目张胆观看承受者的心事,和他那越紧握的拳头,直到,汗滴落在腰间,皮带捆紧的那地方时,承受者的身体才全部放松,而此时,他已经紧张得忘记自己还活着,这,是我们互表心意时,我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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