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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款皮质上衣勾勒出她完美的腰身和身体曲线,十足现代风,和这样古朴的寨子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顺着她优雅的脖子往上移动,那是一张只能撑得上小家碧玉的脸。
不能说丑,只能用秀气来形容,和漂亮完全不沾边。
就是这样一个女人是怎么生出这样一个混血儿的小女孩?
女人一手揽着厉霆琛的腰,一手摸了摸小女孩的头。
小巫着急得比划着,女人点点头,“我都知道了。”
陈岭忙道:“您就是那位可以解九心毒的神医?”
“可解。”
她的声音清冷,说话十分简短。
女人将厉霆琛的身体放下,先是探了他的鼻息,发现他还有救。
当机立断扒开他的衣服,由于里面是一件衬衣,她懒得一颗一颗解开扣子,索性拿刀一分为二将衣服划开。
动作干净利落,只看到寒光一闪,厉霆琛的胸膛已经展露在眼前。
两人心惊,好快的刀法。
如果这刀不是落在衣服而是人皮上,恐怕刚刚也就能一分为二了吧。
红色脉络像是围城的士兵,如今已经到了兵临城下的地步,即将围城。
只要攻下最后的城池,毒液就获得了胜利。
“神医,还有救吗?”
“心脏还没有受损,来得及。”
女人看向自己的女儿道:“小巫,得借一借你的血。”
小巫没有任何意见,连忙举起了手,女人这才看到她掌心缠绕的绷带,她很快就意识到了什么,“你已经给他服过血了?”
小巫点点头。
女人皱了皱眉,显然是不太想再在自己女儿手上割一刀。
小巫已经将手递给了她,顺便往她掌心里塞了一把小刀。
这把刀还是小巫两岁生日的时候她亲自送给小巫的,削铁如泥。
她的女儿,生来就需要有自保能力,这样才不会被人伤害。
要用这把刀去割自己女儿的手,女人犹豫了几秒锺,最后还是轻轻在她的手上拉了一道小小的伤口。
鲜血从小巫的中指一点点往下滴。
这画面哪怕之前看过,再看一次也仍旧会让人觉得神奇。
这女孩究竟是什么来头,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能力?
等他服用了鲜血之后,女人一边给女儿止血,一边吩咐道:“将他背起来跟我走。”
陈峰和陈岭像是打了鸡血似的重新燃起了斗志,迅速背着厉霆琛下山。
女人则是单手抱着小巫,小巫搂着她的脖子,她单手托举竟然还能走得这么快。
这女人满满现代风,和寨子的朴素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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