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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离开警局的时候,祝清嘉在路边吹了风,这会儿感觉头更疼了,紧紧拽住被角,好看的柳眉拧成了结。
“乖,把药吃了就不难受。”
徐让初不太会哄女人,以前都是女人想方设法哄他高兴。
祝清嘉嘤咛了一声,随后往他的身上拱了拱,身体蜷缩成虾米一样。
这样子的祝清嘉,是徐让初从没见过的。
她一贯强势、火辣,唯有喝醉的时候才这么乖巧听话。
“头很疼?”
徐让初叹了一口气。
祝清嘉点了点头,再开口,声音嘶哑得几乎听不见,“头疼,嗓子也难受——我是不是要死了?”
真想撬开这个女人的脑袋,看看里面装了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把药吃了,睡一觉明天醒来就好。”
徐让初拆开药盒,掰了一粒醒酒药递到祝清嘉的唇边。
卸了妆,她的一张脸白嫩如婴儿。没了清醒时的灼灼逼人,慵懒乖巧,像小猫儿一样。
其实祝清嘉的五官很精致,随便画个淡妆就很好看,压根不需要太浮夸妆容和衣着点缀。她却偏爱高调的风格,每天穿得花枝招展、招摇过市。
好几次,徐让初看到祝清嘉在澜台门口被陌生的异性搭讪。看到她冲那些男人笑然后递名片的时候,心里就拱火。
他也不清楚,为何自己会对这个没良心的女人那么关注。
每次祝清嘉出现在徐让初的视野范围内的时候,他的目光总是很轻易被她吸引过去。
傅砚临曾经说过,像祝清嘉这种野蛮女友的性格不好拿捏,让他别自讨苦吃找麻烦。
这算是自讨苦吃吗?
徐让初好像还觉得挺有意思的。
作为徐家的大少爷,他自身也足够优秀,不到三十已经是科室的一把手。从小到大,追求他的名媛千金能从江州排队到法国去。
可是徐让初生性清高又骄傲,压根看不上那些所谓的豪门淑女。她们一个比一个懂得伪装,无趣又扭捏,看着就倒胃口。
倒是祝清嘉率真的性格,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已经被吸引过去。
那次在燕京出差,两人恰好碰见。喝了点小酒,气氛上来了就开始亲。
后来,他们很自然就一起走了,共同度过一个很难忘的晚上。
宋毓恩说祝清嘉是呛口小辣椒,一般人受不了。
试过以后,徐让初才知道自己口味挺独特的,就偏爱这一口。
有时候徐让初也觉得自己在找虐,被祝清嘉骂就算了,居然还能耐着性子伺候她洗澡吃药。换作其他女人,估计早就离得远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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