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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1章 我的傻子丈夫3(第3页)

无齿宝宝简单跟他爸一样成功的刷脸了,用美貌在大人的心中占据了重要的位置。

简单的童年几乎就是在爸爸的怀里长大的。

有一棵树叫十五,有一个果实叫简单。

简单的毛衣围巾帽子,都是十五亲手给他织的,就连初一的也是,这手艺绝了。

大姑娘小媳妇,大娘都甘拜下风,这手艺这图案不要太好看。

太阳好的时候,十五就会拿出他亲自编织的厚厚的草席垫子放在院子里,让简单爬,这个时候他就织毛衣,院子里的小孩就乖乖的趴在草席垫子上看着十五哥哥织毛衣。

既可以防止简单掉下来,又能看十五哥哥,有一种小孩子排队吃果果的感觉。

甚至有的人还会模仿他的动作。

长大以后都记得有个哥哥织毛衣可好看了。

简单阿巴阿巴的吐泡泡,玩脚丫子,吃手手,还挺自得其乐的。

小孩看看十五哥哥看看简单弟弟,怎么都看不够。

原来好看的人才能生出好看的人,所以他们以后结婚就一个要求好看。

毕竟从小到大看的都是好看的人呢,一下子让他们改掉这个习惯,那真的太难了。

一朵大红色牡丹花就出现在毛衣的身上,大娘都不会啊。

这技能羡慕不来的。

还好初一提过,所以她的毛衣都是纯色的,毕竟她不想把牡丹花穿在身上,都是纯白色,或者纯红色,纯绿色,纯灰色,只要纯色系。

就这审美,十五摇头,自己的老婆没办法就这个审美宠着吧。

所以大红牡丹就穿在了简单的身上。

他穿花色至少穿了十几年呢。

可能是从小的熏陶的关系,简单很喜欢色彩艳丽的衣服。

初一:。。。。。

没关系就凭借着这一张俊脸,总能骗到看脸的女孩子的。。。。

十五有一个杰作,那是红双喜的毛衣,白色到底,红色双喜,站在一起就很像把窗花穿在了身上。

但是这是十五的要求,没办法,大过年,他们就穿着这个衣服招摇的出门了。

为此大家都以穿红双喜的毛衣为荣,不知道怎么的就成了新的风尚标。

初一:。。。。。

算了,丢人,你没看见多受欢迎呢,就这样吧,累了毁灭吧。

喜欢综盗墓笔记:呵呵()综盗墓笔记: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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