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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晃到了合同要结束的时候。
我还是个死扑街。
这也很正常。
我一点儿也不喜欢写作,每天坐在电脑前面一坐就是六七、七八个小时,很多时候写出来的东西连垃圾也称不上,完全不能用,只能都废弃掉。除非是脑子有屎才乐意这么干,我脑子没有屎,所以我是不得不。
杠精的本能让我想要反驳,最终支持我写作的动力主要在于不得不。
我是个如假包换,彻头彻底的废物,迄今为止的人生里,不管做什么都很容易感到厌烦,凡事都是三分钟热度,工作上总是会和上司吵成一团,凭借的也不是能力,而是多余的道德感。认识我的人最喜欢用善良来概括我的性格,不然就再加上一个正义,好像我是个正义感很强的人,哦,我还很公平公正,虽然说的难听点,也可以说是冷漠无情。
我很善良,但我也很冷漠无情,然后还是个废物。
假设我在某个方面具有那么一丁点儿天赋,我才不会写小说呢,我写小说仅仅是不得不,然后,这是我唯一坚持最久还没感到厌烦的事情。
仅仅是这样。
这本书老实说,我一开始就不抱任何期望,不认为会有人看。一般小说在上第一个榜单后就能预测成绩,事实上我猜的没错。
6月份时我稍微犹豫了一下,因为合同到期如果要解约的话,不管怎么说我都该提解约申请了,但是如果去掉这本书我的字数还不够,所以我就接着续了一年,打算把这本书写完。
我之所以不投言情,主要还是因为这是我写百合的最后一本啊,怎么投言情?
我绝对是不甘心的,这种心情,现在也持续在我的感知里,已经成了实质。我不甘心啊,我写的真的有那么那么差劲吗?哦不,应该换个说法——我愿意写的东西和大家愿意看的东西就这么合不来吗?
我不能理解。
今后应该也不会再试图去理解。
我不会试图改变世界,也不会因世界改变自己。
就是这么一回事吧。到现在为止,我也这么说,这本书如果看不下去就不要强求,把时间让给自己能够看得下去的书就好了,只是我只能写出这样的东西,大家愿意看的东西,我实在是写不来。
这是我的错。
‘你的一切不理解,都是我的过错!’这句话其实是我的心声,我可以说这整本书,全都是为了我能够写出这句话。
不管上一个场景和下一个场景是否构成衔接关系,不管这是否符合人设,不管大家怎么想,我都要写出这句话来,那一刻,那就是我想要说的话,我只想写出这句话来。
到我能写出这句话的时候,这个故事就该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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