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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是陪小叔叔。
其中少许几件衣服,勉勉强强地也在他身上试穿了一遍。
沉稳的深蓝色衬衫落在小麦色的皮肤上,立领恰好卡在颈骨凸起处,贴合而利落地在肌肤上划出一道杠,一下就将整个全身镜里的模样映衬得生动起来。
尚未摘牌的衣服与肌肤触碰的每一处地方,在这一刻忽然都像是被勒紧了一般,无声提醒着它的存在。
那些牌子都满足不了小叔叔了?
小叔叔试穿完毕,询问他的意见,又将这衣服脱下,让他进行尝试。
程翌明期待地说:“快换上这件衣服让我瞧瞧。我转过去不会偷看,你换好叫我。”
他只是觉得标准领和温莎领在平时穿得太多,伊顿领瞧着不够利落,古巴领不是很想穿……
程焕臻平静地判断着。
但它们的颜色那可以说是五颜六色、七彩斑斓。
程焕臻并没有来过这个商场,但他有不少大学同学都爱来这里。所以程焕臻对这个商场的名字颇为耳熟。
程焕臻觉得,自己的视野要被这数不清的色彩残留染成调色盘了。
各色衣裳,在小叔身上全都轮了一遍。
但他对此并无好奇,试着吃了一口,品了品,眉头微微皱起。
然而目光向下。
这家服装店的名字看起来丝毫不眼熟,一瞧就知道是那种全球独此一家的、具有当地特色与老板特色的小众店铺。
程翌明见他不吭声,眉毛一挑,直接从衣架子上取了赤橙黄绿青蓝紫各色各几件,拽着他就往试衣间里跑。
甩头转身时,那直直的马尾“啪”
地往他胸膛上轻轻拍了一巴掌,像是配合着在催促他的行动一样。
“总结!你不喜欢穿太亮、太显眼的衣服,更喜欢深色系、成熟风的衣服,领子款式上特别喜欢立领,对标准领和温莎领一般喜欢,特别不喜欢伊顿领和古巴领,不喜欢长度在胳膊肘以上的衣袖,最喜欢平袖口,不喜欢反袖口、开叉袖口和三纽扣袖口,你还喜欢把衬衫扎在裤子里……愣着干什么?快打开你手机的便签本记下来呀!”
程焕臻刚一进门,双眼就是一瞎。
程焕臻:……
程焕臻也是第一次吃棉花糖。
年轻的小叔叔一手调整着衬衫的衣领,微仰着头,脑袋轻轻侧着,高挑的马尾落在左肩上,如墨的黑发洒在一片亮金之上,显得极其灿烂。
小叔点头,把衣服又一次放回到边上。
好吧。
小叔叔这会儿已经将他带出了试衣间。
只见小叔叔将手中一大摞的衣服叠在旁边椅子上,挑了最上一件,就往他的手里硬塞。
接着亮红色、嫩粉色、蓝绿色、深紫色……
他不是早上还在联系着各家服装品牌的顾问团吗?
他点点头又从边上拿了件亮绿色的衣服,自己穿上。
小叔叔还说,他最喜欢的是立领?
程焕臻犹豫半秒,说出真实想法:“为什么不直接吃白糖?”
程焕臻不知道小叔叔为什么要这么做。
……原来他喜欢深蓝色吗?
程焕臻心想,自己哪有这么说?
小叔叔说:“你看,哪里无所谓?你分明也是有喜好的。我都帮你找到了,你快记下来,别回去就忘了!”
怎么有人会穿这样的衣服?
他诚实地说:“好看,很配,不难受。”
程焕臻眉头一皱,试图从这一群彩虹般的衣服间寻找一件稍微“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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