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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知己(第2页)

蔡三婶点头继续说道:“我家小姐素来喜爱书法,最近不知听谁说起了公子的字,还特意找来公子以前给别人写的字瞧瞧,很是喜欢。因此特意托老身前来,上门求字。

公子请放心,只需公子随意写首小诗,这润笔之资定不让公子失望。”

周毅闻言,心中略一思索,便知道对方并不只是为了求字。

自己以前帮人代写书信之时,字写的的确不错,但也只能算是比平常人好一些,还不值得别人去收藏。

如今,周毅经历了两次穿越,先后在桃花岛、逍遥派学习各种杂学,这书法水平也是越来越高。

甚至因为练武有成,领悟意境,写出的字还能自带一股意韵,已经自成一家,既有飘逸灵动,又有琴心剑骨。

当然,这件事并不为外人所知。

再回想起原着中有关这位史家大小姐的故事,恐怕她是对自己有一些好感或者好奇了。

能被那样一位倾国倾城的大家闺秀暗生好感,周毅当然不排斥。

“千金易得,知己难寻。一幅字而已,倒也用不着什么润笔之资。这样吧,蔡婶且稍待片刻,我这便写上一幅字,赠予你家小姐。”

周毅转身走入房中,取出纸笔,在院中的石桌子上铺开。看了看院中的小池塘与梅花,挥毫写下一首小诗:

“我家洗砚池边树,朵朵花开淡墨痕。不要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满乾坤。”

蔡三婶虽只是史家的一个奶娘,却也曾读书识字,再加上自家小姐喜欢这些,她耳濡目染之下,也有了一定的鉴赏水平。

见到周毅的这幅字,蔡三婶连声称赞:“好字!好诗!周公子果然不凡,我家小姐定会喜欢。”

等墨迹晾干,蔡三婶将这幅字珍而重之的收起,随后从怀中取出一块二十两重的银元宝:“还请公子务必收下。”

“不必如此,这书法字画,只有遇到懂得欣赏之人,才算是物有所值。连城姑娘的才名,我也是早有耳闻。诗画相赠,本是雅事,何须金银?”

“既如此,倒是老身唐突了。”

蔡三婶也是大大方方的收回了那银元宝,又朝着周毅行了一礼,这才离去。

说实话,若是在金手指开启之前,二十两银子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都比得上周毅当初全部的身家了。

可穿越之后,周毅曾经搬空了两国皇宫宝库,还有其他各种收入,金银早已堆积成山,倒也不在意这些钱财了。

另一边,蔡三婶高高兴兴的拿着那幅字回到史府,立刻就给连城送了过去。

连城见蔡三婶手中之物,也是有些期待:“奶娘,这是周公子的字?”

“的确是,而且是我看着周公子当场写的。这字,比一年前的更加好看了。至于具体好看在哪,我也说不出来,只觉得看着很舒服。还是要请小姐欣赏品鉴。”

连城闻言更加期待,连忙展开了那幅字。

等看清了上面的字迹之后,连城也是越看越喜欢:“字体飘逸灵动,透着一股子潇洒从容,更是藏着三分傲骨,七分高雅。这当真是周公子所写?”

“亲眼所见,这字墨迹还未完全干透呢。”

“这字好,诗更好。不要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满乾坤。如今这世上多的是追逐功名利禄之人,又有几人能够独善其身?周公子能写出这种诗句,定然是个品行高洁之人。

对了,奶娘,你有没有跟他说诗会的事儿?”

“还没呢,初次登门,也不好提起。明日我再去。”

“那,那就辛苦奶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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