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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之北纬64°09′的怪梦1(第4页)

最后一次编辑的时间是今年6月3o日,确实就是方清月自旗望岛回市区后、去熙阳岭陪老爷子下棋的次日。方清月记得29号那天,她在熙阳岭遇到了“王小宇”

,也许就是因为地理位置与他靠近,还在接到电话时信号明显变差……是啊,那时她就该察觉的,成辛以的旧手机在某个地理位置信号变差,她也在离“王小宇”

距离很近时信号变差,都是细微至极的线索和疑点,要是她能再敏锐一点就好了……

但仍只是故事,全部真相尚未彻底被揭开。按成辛以的标准——案情必须得做出“百分之百的还原”

——显然还差得很远。

就比如,任语曦肋骨那根“利物”

究竟是被谁刺的。

但这桩案子间隔太多年,任语曦的尸体早已火化,徐阳也被杀了,专案组想要达到这个完美标准,恐怕难如登天。

这么想着,方清月无声叹了口气,关掉邮件界面,又点开他电脑里提前拷贝下来的案卷文件夹。

成辛以继续赖在她肩头,眼皮懒洋洋耷拉着,但显然知道她在思虑什么。

“放心吧,老杨会把所有事查明白的。还有那帮玩忽职守的警界废物,老杨会让他们吃到苦头的。”

方清月“嗯”

了一声。

“有一点毋庸置疑。”

成辛以轻声道。

“害死任语曦的人是骆曦曦。一切都是有预谋的,从任语曦决定把录像给段驰之后就开始了。这姐妹两个根本容不下对方。这一整桩事里,没有绝对的受害者,都同时做着加害者。”

她想起徐阳回忆录中的某段猜测,点开任语曦的户籍档案,仔细看死者的脸。

“之前你见过她么?”

成辛以摇摇头。

“从曲若伽那里拿到资料之后,我的第一印象只是觉得这个人有点眼熟,但时间太久了。也许我曾经在家附近见过她?又或者在图书馆?实在想不起来了。”

方清月抚着他左手的猩红伤疤,声音因为陷入久远回忆而变得比平时更细更轻。

“应该是那一次……我刚刚突然想起来……”

他微微抬起头,等她说下去。

“大一上学期,你第一次陪我去市图,当时阅览室里有个黑裙子的女生以为你是一个人来的,就趁你去买咖啡,专程绕过来,给你留了联系方式。”

成辛以记起来。那次他还眯眼观察过方清月的微表情反应,最终得出的结论是他被搭讪引不起她半点儿醋意,但能在他脑海里留下深刻印象的片段仅限于他和她因此第一次写纸条,这对当时的成辛以而言属于漫漫追妻路上的一项新进展——他在她的本子上留下了笔迹,被她现了他写字还不错的优点,进而获得了一个炫耀双利手书法功底的机会——仅此而已。

“你是说那女生就是她?”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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