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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清月低下头,用脚尖把小簇积雪踩出一个小坑,耐心十足,慢慢道出自己的观点。
“我最开始读《神雕侠侣》,大概就是青春期刚开始那个年纪。那时候我觉得自己特别喜欢杨过,因为他长得帅、有趣、专一又聪明,简直是最佳男友的模本。”
“可是后来,当我读到第十八章左右,其实具体读到哪儿已经记不清了,但就从某个瞬间开始,我突然就不喜欢他了,觉得他没那么有趣了,哪怕是再回头看那些之前觉得有趣的情节,也完全没感觉了。最不可思议的是,我根本就不知道这个突兀的变化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但《笑傲江湖》正相反。”
“读前半段的时候,我一直觉得平平常常,比起主角,我更爱看其他配角出场的片段。直到群敌围困向问天那一段起,我才开始喜欢令狐冲,而且特别特别喜欢、是那种会忍不住花痴、翻来覆去看好几遍这本书、几乎把与他有关的段落都背下来的程度。一直到现在,他也是我最喜欢的小说人物,没有之一。”
果然是个坑。
成辛以不急着反驳,只静静等她说完。
方清月缓慢眨眼,继续道。
“所以,喜欢这种感觉,是很离奇的,说白了,就是一种中枢神经递质传递给大脑的假兴奋错觉,什么苯基乙胺、多巴胺之类的,都是极不稳定的激素,变化莫测,短暂又盲目。从有到无,甚至可能连半点征兆都没有。”
“你因为一块橡皮而对我感兴趣、想追我,但其实,你根本没分析过原因,也不知道我以后还会有些什么变化,会不会变得就像我视角里的杨过那样,突然就没那么有趣了。”
她很少连着说这么一大段话。
深冬夜晚,她脸颊冻得微红,小小的鼻尖也是红红的,但神情非常专注。哪怕是以偏概全乱给爱情下些理论定义,胡搅蛮缠也能理直气壮。
成辛以曲腿蹲下,视线在雪地上扫了一圈,随手捡了根掉落在天台上的细树枝,也没看她,只轻声问。
“所以呢?”
也不等她回答,就兀自不急不慢低着头,在积雪上悠然写起书法来。
方清月慢慢咬住下唇,盯着他乌黑松软的顶,回忆起他丝之间的气息。
“所以,你还是再考虑一下,考虑清楚,别冲动。”
他低低笑,但笔下没停。
“书呆子。”
“……什么?”
她睁大眼睛瞪他,生气反驳。
“我不是书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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