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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就是,他对于现状挺满意的。
瞧这小学堂多清幽雅致啊,先生说话也好听,一看就很好相处。
此外,三里外是个近万人的大集镇,啥卖的都有,平时热闹红火极了,特别是每隔两日逢场时,就像赶年关似的。
当然,最关键的是他在镇子边上,有一栋单独的小院子,外边还有两亩肥田。
那些小屁娃天天在他田里翻蚯蚓,然后拿去钓鱼,说他田里的蚯蚓肉肥,鱼口好。
至于没钱花咋整?
碰巧,李初一还有个秘密,只要出去晃荡一圈,脚底板总会踩中几个碎金碎银,神奇的紧。
说说,就这种有房、有钱、有闲,啥都不用干的日子,他还费尽心思去杀别人干嘛?这不闹腾的慌嘛!
至于来这里读书,还不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太闲了,得提升提升品味,怕被别人骂是有几个臭钱的泥腿子。
不过他心里很是不忿,钱怎么可能是臭的呢?香乎的紧,他只当别人嫉妒。
学堂中慢慢安静了下来,李初一被老学究随意安排了个位置。
此刻,他捧着本书坐了下来,刚一抬头便是忍不住眉头紧皱。
因为他现,前面这个家伙好像不是人啊!
坐在他前面的,是一个少年郎,面容黝黑,给人感觉很是刚毅。
不过李初一看到,在他后脑勺上,居然长了个不大不小的包,虽然被他黑遮掩的很严实。
但李初一还是能确定,那是一块骨头,一块如鸡蛋大小的骨头。
这骨头长在外边,还算是人吗?
不过他转念又想了想,这和自己有啥关系?或许人家生来就是这般,毕竟世间之大,无奇不有。
就这样,李初一在这学堂中安稳扎根下来。
每日读读书,种种菜,舒服的很。
偶尔有媒婆上门,说镇上哪家姑娘相中了他,不要聘礼也愿意嫁。
对此,李初一则是严词拒绝,娶媳妇干嘛,让她花自己钱吗?想的倒美。
十二之地,血色平原上,千丈镇命碑矗立在此,孤寂、威严、古老。
此时,猎人府眼角有泪痣的年轻人重新出现,他身后还跟着七百名黑袍光头修士,还有个光头龙角青年。
“死和尚,我说我们着了那李初一的道,你们还不信,现在信了吧!”
,龙角青年面色很是不忿,在他前方,是那群食腐僧。
如今,他们脑后慧轮消失,只是光头依旧。
“阿弥陀佛,是贫僧等人着相了,没想到那李初一才是最大的佛门异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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