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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给苏清歌回了条短信,我扯起被子便蒙头大睡。
没关系,不管我能不能睡着,周公都会让我睡着,不管我难不难过,日子都会照常过。
孟钦还真如苏清歌所说的那般,实打实的表现了几天。
之前他八点前就会出门,现在他会在书房处理会儿工作,接近中午才出门去公司。
晚上也是早早地回来,若是我在楼上忙自己的事,他换完衣服还会系着围裙给我做晚饭,一整个居家好男人。
我自然也很上道,在他出门时会送他到院子里,帮他整理下大衣,或是正一正他的领带。
反正我这妻子眼里得有活,哪怕他领带不需要我去正,我都比划两下,表现得那是相当的温柔。
晚上他要是做了晚饭,我也不会像他驳我面子似的视而不见。
咱该吃就吃,毕竟他做餐食很合我口味,我没必要跟自己的胃过意不去。
除此之外,我们依然没有交流,日常沟通纯靠眼神和默契度。
这方面也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作为新婚夫妻,我们俩却把日子过成了老夫老妻。
能相望无言的坐在一起吃着饭,互相也没有什么置气或是尴尬感,像是纯粹为了吃饭而吃饭。
貌似是话都唠尽了,也不用再给对方提供什么情绪价值。
只需在外做做门面功夫,互相给点面子,打打配合。
等到房门一关,一切就都跟死水无异,起不了半分波澜。
我倒觉得还不错,当没了期望,也就谈不上什么失望,从中亦算是了却了一份念想。
甭管他是不是做戏给苏清歌看,甭管他吃的是不是我做的饭,我都圆了跟他共进晚餐的心愿。
就这样风平浪静的过了一星期,我前脚刚送他出门,后脚就收到孟钦发来的短信。
他说晚上有应酬,要参加个酒局,得很晚才能回来,让我自己吃饭。
我看着短信笑了声,下意识的看了眼日期,十一月三十号。
演的终归是演的,他都没说坚持演到十二月,到十一月的最后一天就坚持不下去了。
而且这应酬还升级了,可是看不吃素了,都参加起酒局了。
喝吧!
喝出酒精肝就舒服了!
最好再找些女人作陪,让上回的朱砂乌龙变成真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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