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福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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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第1页)

母鸡咯咯哒叫着以为主人夸它们呢,刚好里边就有两人谈论的那只芦花鸡。

范老太指使儿媳妇把那只芦花鸡抓了,那天全村人都在听着胡美芝抓鸡。鸡毛满天飞之后,范老太真的就没再喂芦花鸡一粒粮食,到了镇上集市痛快把它卖了。

可怜的芦花鸡帮万长久他们背了黑锅,从此不知道是个什么命。

也是这个集市,福禄买到了自己心心念念的锯和刨子。墨斗是用水和炭粉自己做的,木工常用的工具,他也算是凑齐了。

万长久把范家卖鸡消息送到叶家,正赶上叶家的兔子下崽。一家子严阵以待,不知道的还以为人要生孩子呢。

野兔子皮实,这段时间雅儿照顾的最多,母兔子跟她亲近一些,其他人都躲的远远的观看,就怕母兔子受到惊吓。

生崽前,母兔子会将草叼进准备好的窝里,还会将身上的毛拔下来留着给小兔子取暖。

雅儿在笼子边上小心地看着,第一只很快就生出来了,母兔子将胎衣吃掉,虽然有点血腥,但是这个对于虚弱的母兔子来说大补。

新生的兔子小小的,还光溜溜的,闭着眼睛在窝里乱动。好像刚过去一会儿,另一只也生出来。

还不到两刻钟,雅儿观察一下没什么问题,母兔子也跳进窝里给小兔子喂奶。敲了敲蹲麻的双腿回屋。

堂远着急问:“怎么样?生了几个?”

雅儿将两只小手伸出来,又扣回左手的拇指,笑得双眼眯眯。

“九个?真的有九个?!”

菱角咂着嘴摇头:“这玩意儿可真能生。”

万长久:“这才哪到哪儿,我爹说,兔子一年能生十来窝呢,要不是因为兔子肉不好吃,有一股土腥味,这东西肯定比养鸡划算。”

土腥味算什么呀,血腥味都能掩盖掉做成好吃的,对于盼儿来说根本不算难处。堂远之所以最着急,是因为他动了养兔子卖的念头。

这小子的心思根本不在种地上,叶青竹也不想强求,如果可以,他希望剩下几个都能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只是燕北偏远,没有什么好做的买卖。

野鸡岭镇太小了,镇上连正经卖糕点的铺子都没有,还是杂货铺老板每次去县城买上包好的糕饼摆着。就这样的地方,让堂远做什么能行呢?

村里有个万猎户,人家是能打狍子这种动物的,甚至运气好了还能猎到狐狸。想要卖兔子,只能去更远更繁华的地方。

这一切的前提是,他们家能源源不断提供兔子。有了这第一窝,后边就会有更多。

兄弟几人也商量了,养兔子不费什么粮食,春夏秋喂草,冬天喂干草加上点米糠。就算不好卖,将来入冬把兔子杀了,兔肉冻起来或者做成腌肉,兔皮也是一个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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