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福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1章 高利润破坏组织架构(第1页)

最后魏兴下了决断,“我先去县中找韩定,若能租下此地,我魏氏自采之,若不得,再做计较。”

族长一锤定音后,众人是不是有不同意见的就都不提了。

魏氏有个特点,就是团结。

不管下决定之前是怎么争论,只要下完决定,众人便一心,不再内耗。

可能也正是如此,魏氏才能存活至今,这周围大大小小的氏族或许都有这个特点。

魏安敢把金矿告诉族人,也是基于宗族纽带的组织形式比较稳当的原因。

后世有黑手党和黑社会组织,其核心就是组织架构,领导者期望长续生存,而底下成员希望获得利益。

因此领导者的需求和成员的需求必须达成统一。

领导者构建稳定的组织机构使成员能够获得稳定的利益,而成员需要利用头脑,暴力,帮助组织维持这个框架。

同时必须隐蔽暴力,这就需要团队要低调。

而黑社会想要长期存续,就不能碰触高利益的行业,其中典型的就是毒品。

因为贩毒利润太高,哪怕黑社会老大严禁成员私自贩毒,但能够接触的成员也会铤而走险,这就是高利润带来的副作用。

高利润带来的手段更加极端,破坏隐蔽性,从而会导致组织架构崩溃,那黑社会就存活不下去了。

单体能接触到利益太多,管理成本就很高,因为个人能赚到大钱,你这个平台就不太需要了,人心就容易散。

除非解决两个先天条件才能长续。

一是外部环境高压,二是组织架构异常稳固。

李末所处时代一部关于宗族贩毒的电视就诠释了这个道理,最后也是内部崩溃才导致被攻破。

只要族长能控制族人,外部的灭族危机存在。

加上时代生产力的原因,单体不会脱离群体使得群体做的事失去隐蔽性,魏氏就有了开采金矿但依然能长续的条件。

“壮,去叫上几人,随我去县里见韩定,福弟,你与我同往。”

魏兴随即点将。

这年头出门都要成群结伙,独自出门的风险还是比较大的,说不定路上来一伙蟊贼把你给劫了,等官兵到了他们又变成了种地的良民。

族里的魏福懂计算,又识字,这种租地的大事自然要参与的。

族长等人匆匆离去后,魏安回到家中。

一拍脑袋,“我怎么就忘了这件大事。”

随后快步走到族叔魏宗家,魏宗正在锯木头,打算做木器。

魏宗不是木匠,在官府登记仍然是农,只是懂木工,在族内木工活算最好的。

魏安把曲辕犁的事说了一遍。

“可单牛拉,转向轻便,竟如此神异?”

魏宗惊讶道。

“族叔,我只是听师父说过一嘴,大致晓其形,却不知如何造,我画与你看。”

魏安绞尽脑汁的把曲辕犁画了出来,大概形状是有了,但是零件部分不知道有没有写全,而且零件的具体形状得魏宗自己琢磨了。

热门小说推荐
老攻的七个人格都爱我

老攻的七个人格都爱我

每晚9点日更奚迟和霍闻泽恋爱了三年。三年中霍闻泽不让他干涉自己的个人生活,不和他约会,更不让他见他的朋友。最难以忍受的是,霍闻泽常常毫无征兆地失联,而且从不解释。奚迟决定分手,没想到霍闻泽却先他一...

朱颜血

朱颜血

朱颜血是许多年前罗森以浮萍居主这个名字开创的一个系列h小说,属于重口味的h文,虽然其中包涵了乱伦鬼畜虐待调教以及更加重的肢解和秀色之类元素,但它稳坐黑暗系第一把交椅的原因还是黑暗压抑的整体风格,正义友情爱情亲情等被反复讴歌的情感纷纷在仇恨嫉妒欲望面前被一一轰炸,然后结局之前通常会把最为微弱的希望之光也给泯灭,第一篇洁梅在99年表之后就十分轰动,随后几位其他作者的参与也进一步扩大了这个系列的影响力。题材方面也许不是每个人都喜欢,但是这个系列在h文里的确是一个让人无法无视的作品。...

(HP同人)霍格沃茨吉祥物+番外

(HP同人)霍格沃茨吉祥物+番外

霍格沃茨吉祥物作者奥特乔妹HP轻松日常1v1单男主团宠问如果穿越到哈利波特世界,并以华夏留学生身份进入霍格沃茨会是什么体验?苏小小谢邀,人在嘤国,刚下飞机,运气不太好,在下毛毛雨作为一名猫奴以及哈迷,上一秒刷某乎下一秒就穿越进哈利波特世界,苏小小表示有点懵,因为她发现,自己竟然不是人就是说,建国后动...

我的1978小农庄

我的1978小农庄

远离城市喧嚣的小山村开起了一个小农庄这里有七八年十多块一瓶的茅台,有七八块的五粮液有机菜,有机鱼虾,有机煮羊肉,绿色环保味道好。本是中年离异失败男,转身成了悠闲农庄主。山村小农庄,名声远播。拖鞋汗衫芭蕉扇,晃晃悠悠一整天。ampampampamp1dquo订餐,没的问题,排队ampampampamprdquo一天一桌看心情,优哉游哉小日子。李栋摸摸挂在胸口小物件,充满能量了,该去1978年进货了,一个2o18年的中年男子,穿越四十年带货的故事...

契约游戏俱乐部

契约游戏俱乐部

又到公司办周年庆,为了不影响将要到来的婚假,我忙了将近一个半月的时间,终于将大部份的厂商搞定,剩下的一些厂商都是特别难搞的,只能慢慢和他们耗了。在开始描述我的故事之前,我先作自我介绍,我叫吴建铭,今年26岁,在一家卖场做采办,再过半个月,我就要和交往四年多的女朋友结婚。她叫孟贞,25岁,是我的高中同学,虽然长得不是特别漂亮,但是活泼的个性和167的身高,32c2633的身材,让她很受男孩子欢迎,那时候虽然我也很喜欢她,但是因为长得并不出众,而且我的个性也比较孤僻,所以和她的交流并不是很多。毕业后,因为没有考上大学,所以我选择提前入伍,服完一年十个月的兵役后,和同学们也渐渐失去联系。...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