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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九章 又群魔乱舞了二合一(第4页)

虽然说夏洛特公主本身也喜欢,俊美,并且“完美”

的格里菲斯。

但是,奈何的是。。。。。夏洛特公主的父亲是一个女儿控,而且还是。。。。。鬼父级别的那一种女儿控,然后。。。。。当年为了让鹰之团有足够的资金,格里菲斯甚至奉献了自己的后门。。。。。

总之,非常剑风。。。。。

所以,在看见格里菲斯这家伙“侮辱”

了他的宝贝女儿,这怎么能忍。

于是,就这样格里菲斯就直接被鬼父国王囚禁了起来,并且将他的手筋脚筋,舌头,反正一大堆的东西,全部给剃,总之,有多狠,就要多狠地折磨格里菲斯。

而鹰之团自然也是一下子就从“正规军”

变成了“叛军”

到处被追杀。

因为米特兰公国变得“和平”

了一些,所以格斯就跑到了别的国家去继续当雇佣兵了,一直到1年之后,这才回到了米特兰公国,想要看看鹰之团。

只是没有想到的是。。。。。他听到的是这样的情况。

在和鹰之团重新汇合了之后,在夏洛特公主的帮助之下,格斯和鹰之团成功地救了格里菲斯。

然而,这却是真正的噩梦。

因为久经折磨的格里菲斯已经无比虚弱,什么都做不了,完全就是一个废人了。

而在见识到在面临“绝望”

,也就是第二次遇见使徒的时候,格斯那“英勇无畏”

的样子,格里菲斯他湿了,啊不对,是酸了。

他前所未有地渴求着力量,然后。。。。。根据格斯的说法,反正就是一个奇怪的石头动了,然后太阳仿佛被吃了一般,变得漆黑无比,他和鹰之团的人身上,都多了一个烙印,听说,那是代表着祭品的烙印。

大量的怪物出现在他们的周围,然后玩弄着他们,吞噬着他们,最终,只有他还有另外一个鹰之团的队长存活了下来,哦,还有当时跑去装水,不在现场的游荡者。

其他人,全部都死了,而格里菲斯,也就成为了似乎名为神之手的存在。

而这,就是他为什么想要寻找神之手的原因了。

他想要杀死格里菲斯,为鹰之团的人报仇。

听完了格斯的话,林云差不多也就重新了解了一下大概剧情了。

格斯啊,可以说是林云这一代,基本上看漫画的人都知道的存在了。

没有别的,就一个猛汉嘎子。

烙印战士,这可以说是一部分非常老的漫画了,不过却是年老逢春,在出了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这才开始火了起来,虽然说只是火一点点。

最少,就林云所知道的,玩DND跑团,拿巨剑作为主要武器的战士,野蛮人,或者是其他职业,他们的名字都叫做。。。。。格斯。

可想而知,格斯的知名度了。

只不过,就如同所说的,这是一部比较老的漫画了,也因为这样,所以。。。。林云虽然说记得嘎子,但是却几乎不记得太多的东西了。

至于说为什么叫做嘎子,这是因为格斯这个名字,在霓虹语喊出来的时候,空耳跟嘎子很像,所以就很亲切地就叫嘎子了。

不过。。。。林云嘴角还是微微抽搐,剑风传奇居然和中古战锤混合在一起了,并且,看上去。。。。。。剑风传奇发生在边境亲王领,似乎还真有理有据啊。

毕竟那里本来就是各种奇奇怪怪的东西都有,吸血鬼,野兽人,混沌腐蚀势力,甚至隔壁的被称为恶地的地方,还有一大群的绿皮存在,可谓是非常丰富呢。

对,尤其是在那边的另外一边,有着大量的绿皮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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