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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大结局(第1页)

(哈哈,看到这个标题是不是吓一跳,皮一下很开心)

2oo7年,芦苇村。

庄晓曼在弥留之际紧紧地握住李杰的手,她想要笑,却没有力气,最终只勉强扯动了一下嘴角。

“胡蜂,我现在一定很丑吧?”

她的语调非常轻,如果不是凑得非常近,很难听清楚她在说什么。

李杰虽然已经年过百岁,但是他的底子打得好,如今看起来就像是七八十岁的老人一样。

(进入副本后没有继续练功,只是打打自创的养生拳。)

望着躺在病榻上的庄晓曼,李杰的眼中闪过一丝不舍,尽管极力的帮助庄晓曼调理身体,这些年来,用了无数的名贵药材。

但是人力有尽时,庄晓曼的寿数到了,纵使他有通天只能,也无法继续延续她的生命。

“不丑,你一点都不丑,你一直都很美!”

“是……咳咳……吗?”

庄晓曼握了握李杰的手,语气好似又回到了年轻时一样,可惜她的身体撑不下去了,没法在作出配套的动作。

“其实,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你不是普通人…………咳咳,但是谁让我跟了你呢,这辈子我过得很幸福,很幸福。”

“军统是什么地方,你也知道,当年我早就做好了为国献身的准备。”

“这辈子我最幸运的事,就是遇见了你。”

说到这里,她顿了顿,转目看了一圈周围的子女后辈们。

“没有你,我或许早就光荣了,到时候草席一卷,也不知道会被埋在哪个乱葬岗,连个木碑都没有。”

李杰轻轻的点了点头,没有打断庄晓曼的话,她留在人世间的时间不多了。

“老头子,等我走了,你一定要好好吃饭,每天起床记得喝一杯水,晚上早点睡觉,没事多出去溜达溜达,有空的话出去玩一玩,我知道,你的身体很好,再活个十年八载的肯定没问题。”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庄晓曼把所有的时间都给了李杰,她没有说任何小辈的事,因为该说的平时都说过了。

最后的这段时间,太宝贵,庄晓曼舍不得浪费每一分,每一秒,她的眼神里充满了眷恋和不舍,她不想走的这么早,她还想再陪陪老伴。

两人既是志同道合的可靠战友,又是心有灵犀的灵魂伴侣,几十年来相偎相依,一路走来非常的不容易。

“晓看天色暮看云,曼倩归来语更多。”

庄晓曼轻轻的念了一句诗,在别人看来,这句诗好像非常的不协调,念一句‘晓看天色暮看云’,绝大多数的脑海中的下一句会是‘行也思君,坐也思君’。

但是这句话却是两人第一次见面时留下的回忆,庄晓曼至今依旧记得,那一天,她在小顾口中得知了‘肖途’的信息。

一个只用了两年时间就从一名爱国学生变成了人人唾弃的汉奸,这不免令她非常好奇,而且当时‘肖途’可是日方的大红人,这让她的好奇更进一步。

谁能想到,这一好奇就把自己的后半生给搭上了。

不过,庄晓曼并不后悔,恰恰相反,她很庆幸,再过去的无数个日夜里,她无数次的感激老天爷。

感谢老天爷让她碰到了‘肖途’,如果没有遇见他,庄晓曼不敢想象自己会落得什么样的结局。

即使没有死在抗击敌国的第一线,也很难逃过胜利后的大清洗,毕竟那时候她可是戴老板一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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