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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我不会把宝贝女儿给你的去死吧小混蛋(第4页)

“有时候呐,就是那么一念之差会改变许多。”

这倒是听着有几分道理,我得记下来。格里菲斯点头赞同。他不由得冒出一个念头,如果留住嘉拉迪雅去房间里坐坐,玩玩自走棋,自己也没有必要一个人听不知道哪冒出来的精灵唠叨。

哎……原本应当是美妙的夜晚呐!格里菲斯抱着自己的头揉了起来。

一直在嘀嘀咕咕的艾斯塔斯把杯中酒喝干,倒扣在桌上:“好了,难得的闲暇时间结束了,我要回去工作了。”

“辛苦你了。”

格里菲斯急忙起身。艾斯塔斯估计是位精灵的大人物,而且这么晚还在努力工作本身就值得他尊敬。

“你可真有礼貌,”

艾斯塔斯耸耸肩膀,“临走之前,问你一个问题。你喜欢的这女孩,多半是身份高贵,你怎么判断自己有没有资格向她求婚呢?”

啊,这……格里菲斯立刻陷入了迷茫。他试探地问道:“应该不是我也拥有高贵的出身吧?”

“那当然不是,又不是牛马鹰狗,非得要个纯血纯种的,文明的生物要有文明的样子,”

艾斯塔斯回答道,“听说你们人类0万银郎财产,再有个5000银郎年金就可以提亲了。”

“有这么一说。”

“在迦南可不行,你一定会被打死,”

艾斯塔斯在自己的脖子上比划了一下,“提财产那是对我们的侮辱。”

的确如此,财产在迦南似乎不重要。格里菲斯想了想以后问道:“那么,遵循自己的内心,只要是真爱什么时候都可以?”

“你怕不是个傻子呦!”

精灵听的笑了起来。

对,我真傻……格里菲斯又认真地想了想,突然想到一个答案:“我明白了,艾斯塔斯先生,只要别人打不死我,就可以求婚的是吧?”

“对,可不就是这么个道理嘛,你的脑子里意外的还是装了脑子的嘛!”

艾斯塔斯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别看这城里的精灵一个个像模像样体体面面的,本质上他们和别的智慧生物有什么区别呢?非得分个三六九等才舒心,真是浅薄。这么多年了,这糟糕的想法还愈发根深蒂固起来,你不把他们打醒他们是不会听你好好说话的。”

“这真不像是一位精灵说的话。”

格里菲斯笑着说道。

“可不是嘛,我有一个人类的朋友兼情敌,总得有点不一样才行。”

两人肩并肩一起来到大街上。怡人的晚风让酒醉醒来,心中涌起别样的惆怅。格里菲斯甚至想要翻墙去执政官府上,找一部梯子爬到嘉拉迪雅的房间里去。

“快去休息吧,格里菲斯准骑士,”

艾斯塔斯伸展了一下懒腰,“你很快会有许许多多的事情要做,可不轻松,得休息好才行。”

“你怎么知道的?”

格里菲斯惊奇地问道,“‘很快’,是精灵的时间维度吗?”

“不是不是,是真的‘很快’,”

艾斯塔斯摆摆手,“这是了不起的预言术告诉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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