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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买好菜后,夏怀瑾看时间还早,就带着程瑜在附近闲逛,顺手就给她买了几身衣服,几双鞋子,从内到外,从上到下,要不是程瑜拉着他,他还打算把珠宝饰都配齐了。
“我还没买够呢。”
夏怀瑾意犹未尽。
程瑜道:“你怎么比女人还喜欢买东西。”
“纠正一下,我只喜欢给江晚吟小姐买东西,这七年我可是存了不少工资,总算有机会花了,你还拦着我。”
夏怀瑾幽怨的很。
程瑜心里跟喝了蜜似的,说道:“以后有的是机会,你还怕钱花不完啊。”
夏怀瑾深以为然的点头:“也对,那就细水长流,以后每个星期给你买身新衣服。
你喜欢旗袍吗?
我干妈做旗袍很漂亮,虽然她现在不做了,但是你是她干儿媳妇,她肯定愿意。”
程瑜:……我谢谢你啊,你对细水长流有什么误解,每个星期都买衣服,她穿的完吗。
“好了好了,我们快回家吧,晚了来不及做饭了。”
程瑜赶紧拉着他走人,生怕他再突然来了购物的兴致。
后备箱拉着大包小包回到家,程瑜去厨房忙活,夏怀瑾就把新买的衣服都拆了标签,拿去洗衣机洗,烘干机一烘,明天就能穿了。
从洗衣房出来,夏怀瑾也去了厨房,问程瑜:“需要我帮忙吗?”
程瑜不客气的道:“需要你帮我念书。”
这个夏怀瑾擅长,转身就去拿了小说过来,翻到程瑜之前看的地方,问道:“看到哪一段了?”
程瑜说了一句英文。
“不错,口语一点都没有退步。”
夏怀瑾夸赞了一句,接着往下念。
夏怀瑾的口语更加纯正,比国外的播音主持人还好听,听他读英文书一直都是一件非常享受的事情。
程瑜一心二用,耳朵听着夏怀瑾读书,手底下也没闲着,切菜声混合着读书声,形成了一种温馨美妙的合音。
两个小时后,餐桌上摆着六菜一汤,分量都不多,又精致又有卖相,看着都让夏怀瑾食指大动。
无疑的,这顿晚饭夏怀瑾吃撑了,饭后收拾完厨房后,就拉着程瑜下楼散步。
“我以后得加大运动量了,不然我就要从最帅外交官变成最胖外交官了。”
夏怀瑾揉着吃撑的肚子说道。
程瑜弯起唇角笑:“不要紧,你就是胖了,那也是最帅的胖子,颜值抗打,不怕。”
夏怀瑾听着这话很是耳熟,想了想就想起来了,这是以前他对她说的话。
那时候他热衷于带她去吃各种好吃的,她就抱怨自己都被养胖了。
他怎么说的?
不要紧,你就是胖了,那也是最漂亮的胖子,颜值抗打,不怕。
“还挺记仇。”
夏怀瑾屈指在她额头上轻敲了下。
程瑜的笑意蔓延到了眼底。
有些人,有些事,真的太难忘记了,就像你身体里的一部分一样,莫说七年,就是七十年,也不可能忘记。
夏怀瑾就是那个她到死都不会忘记,可能下辈子喝了孟婆汤也都还会在梦里梦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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