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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一蕊和江云锦四人第二天离开了纽约,前往蓝城准备婚礼。
唐心甜送她们离开后也没有去公司,她给自己放了一天假。
这两天有叶一蕊和江云锦在,身边总是闹嘻嘻的,她纵使心情不好也不会感到寂寞,现在她们一走,唐心甜才感觉到有些寂寞。
她在纽约也有很多朋友,毕竟这是她从小长大的地方,就是没有江云锦她们亲,也还是有能说心里话的闺蜜,但她从来不习惯分享自己的坏情绪,所以也没打算找朋友倾诉。
一个人在家猫着,上午了一上午的呆,下午又睡了一下午,到了晚上反而更加没精打采,她索性收拾收拾开车出了门。
唐心甜也没有什么目的,就随便开车在街上转悠,转悠到闹市的时候就停车下来步行,走在人群中,感受着别人的欢声笑语。
走着走着她就听到了一旋律熟悉的歌曲,这不由让她脚步一顿,继而脚步不受控制的寻着歌声而去。
纽约的街头永远不缺街边歌手,也不缺围着歌手听歌的人,有时候大家还会随着歌手一起载歌载舞,甚至会自己即兴献唱,这也算纽约一个特色文化。
此时歌手正在唱的是一流行老歌,歌名叫《Ii11a1ap;Loveyou》。
我会一直爱你。
这是唐心甜最喜欢的歌,而她喜欢这歌的原因也很简单,因为这是霍斯年第一唱给她听的歌,一直到现在,她的手机铃声都是这歌的旋律。
如果我可以留下,我会只待在你身边。
我就要走了,但我知道每走一步我都在想你。
我会一直爱你,我会一直爱你。
你是我最亲爱的,你是我最美好的记忆。
这也是我一直对自己说的。
所以再见了,但请不要哭泣。
这些歌词,唐心甜听了十年,早已铭记在心,早已倒背如流。
起初不知道霍斯年藏在这歌里的寓意,直到他离开,她才明白,他早已经借这歌告诉她他会离开。
所以这歌对于唐心甜来说其实是一分手歌,她不该最喜欢,她该最讨厌,并誓一辈子都不再听这歌,就如同该一辈子记恨霍斯年。
但她做不到讨厌这歌,就像她做不到忘记霍斯年,这歌和霍斯年,早已融进了她的心血里,除非心脏停止跳动,否则就永远在她心里。
“你也喜欢这歌?”
耳边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唐心甜不用侧目就知道是霍斯年。
最近她和霍斯年见面的频率实在高了些,过去十年他们一次也没有见过,现在不到十天,他们已经见了三次了。
纽约这么大,十年不曾偶遇。
纽约又这么小,哪里都能偶遇。
不过唐心甜不觉得这次是偶遇,她早就注意到有辆车一直跟着自己,从她开车出来,那辆车就跟在她屁股后面,根本没有隐藏自己,一点也不怕她现,甚至怕她现不了。
“约翰逊先生,你现在不是少将吗,少将很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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