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福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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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第1页)

妙妙觉得自己的耳朵可能出了些问题,又觉得可能是风太大了。

总之,这、这种话,一点也不像伊森会说出来的。

毕竟眼前的可是伊森,而不是阿尔泰那个霸道臭老虎啊。

“我是不是听错啦”

妙妙抬起头,有些懵地问。

金毛犬垂下头,耳朵也塌了下去。

“我果然太贪心了吗……”

他垂低垂这头,声音低沉,“想要独占你的喜爱,不想你再去触碰其他人。即使知道这样的要求很贪心……但我还是很想把这些话说给你听。”

“伊森先生,您、您是认真的吗”

“你又对我说敬语了。”

伊森的语气更加失落了,“妙妙是不是更喜欢虎系兽人或者猫系兽人因为他们的毛更加细滑吗还是因为喜欢尖耳朵其实我的毛也很细滑柔软的,不必猫系兽人差。”

“不是的!虽然猫系兽人的毛确实更加细滑,但是犬系兽人的毛粗细适中,而且有各种软硬度,摸起来的手感很有弹性,根本就不比猫系兽人差!”

听到伊森说自己更喜欢猫系,妙妙下意识反驳。

虽然猫猫狗狗她都很爱,但是妙妙本人是坚定的狗狗党!

妙妙曾经以为自己只是喜欢毛茸茸,但在养过小仓鼠、小猫和小狗后,妙妙发现自己最爱的还是狗狗。

或许是因为她只从心爱的金毛狗狗那里得到过毫无保留的,始终如一的爱。

即使拥有尖牙利齿,即使拥有超强咬合力,即使拥有强壮的肌肉,即使能够跑得比主人更快,即使能够反抗,但狗狗从来都不会这么做。

不理解为什么主人要把自己用水淋湿然后搓来搓去,但是狗狗会配合。

不理解为什么主人要把自己交给陌生人,任凭那个人用针扎自己,揉按自己,但是狗狗会一边呜呜叫,一边忍受。

不理解主人为什么要掰开自己的嘴,把难吃的药片塞进喉咙里,但是狗狗从来不会用它的尖牙去咬主人那只脆弱的手。

不理解主人为什么非要把自己按住,然后把黏糊糊的东西挤进自己的耳朵里,弄得自己很痒,但是狗狗只会满地逃跑。

如果世界上还有谁可以毫无保留的托付——那一定是她的狗狗。

妙妙爱狗狗,不是因为狗狗的毛是世界上最好摸的,也不是因为狗狗是最强的,更不是因为狗狗能为她带来什么。

她爱狗狗只是因为只要她爱狗狗,而狗狗就会千百倍地爱她。

不过……伊森不是狗狗,而是“犬系兽人”

啊。

妙妙有很多对狗狗的爱意,但那些都是对“她的”

狗狗的爱,而伊森虽然有着金毛狗狗的外貌,却同时也是有着独立灵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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