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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章(第1页)

沙漠没有吞噬我的肉体,却用一种近乎残忍的方式吞噬了我的灵魂,为了生存下去,我选择了出卖自己的灵魂以图在这个黄沙漠漠的大地间求得一线生机。

沙漠里没有什么狼神,但是有一个狼魔。

杀陌铘,一个拥有和我一样绿色魔眼的家伙,他有人的躯壳,狼的灵魂,熊的力量,蝎子一样的狠毒,将我从混沌沙狼的餐食下挑出来,避免了我成为狼食的命运,却给了我更可怕的命运。

他不是救我,只是好玩,我是他那群狼崽子口下挣扎的最久的食物,好奇和无聊,是我保下命的主要原因。

彼时,我只有四岁。

他对我的绿眼有了兴趣,他告诉我生存下去的唯一办法就是在狼群了树立起自己的威信,在这个以狼族法则生存的地方,只有考自己的力量,才能拥有自己的领地和不被欺负的命运。

七岁那年,我用一身百多道伤口,体无完肤地杀死了百狼谷里的一百二十头狼,成为杀陌铘狼骑士里的一员虎将,去替他杀死方圆百里的所有反对他的人。

杀陌铘,沙漠部曲称他沙漠魔王,我是他最疯狂的杀手。

十岁那年,我用三根肋骨,三十多道咬痕,三个昼夜,打倒了百狼谷的黑毛狼王,成为狼群的首领。

彼时,我已经在狼群里生存了六年,我彻底征服了这群野兽,成了新的狼王。

不过,只是一群畜生而已,我想要成为人中的龙凤,想要回到人类的世界。

六年没有在意过我生死的杀陌铘突然出现在我的狼窝,要我选择,做人,还是做畜生。

我选择前者,可是,多年以后,我再想,如果当初知道以后的生活,我也许会选择后者。

有时候,人,比畜生还要残忍。

狼,只为生存而杀人,只为繁衍而□,而人,却有太多奇奇怪怪的需求。

我选择回到人类的世界,却过了比畜生还不如的生活。

杀陌铘的人熊团,是比狼还要恨,比豹还要凶,比熊还要强的人形畜生,他们每一个,都是没有什么所谓人伦的野兽,可是,却拥有草原乃至沙漠望尘末及的强势。

我要在这样的人群里生存,如何容易?

尤其,我还拥有比草原上最美的女人还要美的面盘,比草原上最白的羊还要白的肌肤。

只有十岁的我,终于知道,这世界上,还有一种生物,比狼更强大,比狼更残忍,比狼更畜生。

我的肉体其实并不是没有什么用的,当我被这些人熊团的人近乎野兽一样玩弄后剩下的,是强大的活下去欲念下的苟延残喘。

我用三年的时间,在一次次被像畜生一样玩弄的同时,一个个解决掉了我的对手,有的是床上,有的是草地,有的是马棚,什么地方都可能,只要能够把这些人除掉站到更高的地方,我无所谓。

我学会了更多的手段,更多的本事,站在人熊团最高蜂的时候,我发现,我已经可以冰冷的面对所有的人,所有的事,没什么可以让我害怕,没什么可以让我同情。

当然,我依然还是一个人的奴隶,杀陌铘。

他总是把我扔到一个地方再无消息,可是,等我站在最高点时,他都会准时的出现,再给我新的考验。

这次,他给我的,再没有别人,而是他自己,他让我成为他的奴隶。

三年,他又给我三年的机会,要么,我能杀死他成为新的沙漠魔王,要么,永远匍匐在他脚下,成为他的玩物。

在他手下,远比那些人熊团的要难过的多,我终于真正了解到,人远比畜生更可怕,更诡诈,所谓的人性,原来就是□裸的虐杀和□,其残虐和花样,那是狼终其一生都想象不出来的。

很多年后,当我如鱼得水玩弄人世的时候,我发现,我大多数的招数,都是从那个绿眼魔鬼那里学来的,拳脚的功夫,煞术,比起杀人来,那些让人生不如死的绝招层出无尽。

我将我的灵魂和肉体都奉献给了魔鬼,混沌天的扎萨神没有眷顾我,吞噬我灵魂的魔鬼却给了我生存的机会,我要让天下人都知道,没有神的世界才是最完美的。

在三年后大雪纷飞的夜晚,无数次失败和无数次非人的折磨下,当然,包括我的嗓子和一身的好皮肉,我终于窥得一线机会,将萨罗弯刀递进在我身上肆虐而□的杀陌铘的胸膛,切断了他的罩门,切断了他的生机。

我没有直接一刀了断,我完全可以一刀了断他的,可是,也是他教我的,最大的残忍,不是一刀解决,那是最大的仁慈,最大的残忍,是没有终结的折磨和看不到头的绝望。

我把这句话发挥的非常完美,我给杀陌铘一个没有止境的折磨,以报答他近十年来对我的“照顾”

可是他好象很满意我的做法,甚至在每月我去看他时他都用被我折磨的只剩半条命的脑子教导我回须菩氏夺到大权的方法。

我又在他半条命里学会了权谋这样东西。

须菩氏当时已经是呼图单当政了,从血统上来说,他是我的叔父,我那位大家主父亲的弟弟。

他杀了我的父亲,篡夺了他的位子,做了须菩氏族的大家主,统领着八十八部曲,是草原乃至混沌沙漠里第二大家族的首领。

他对我的到来表示了巨大的欢迎,我手头拥有草原闻风丧胆的狼骑兵,骁勇善战,对于他部族的强大有着不可或缺的帮助,对于斡沦人来说,强大才是最重要的,什么亲情和友情都是狗屁。

我当然也不在意他是杀我父亲的凶手,强者生存是草原法则,况且那个老头还是把我扔到野地里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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