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福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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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逸风嘲讽的笑着,像是看怪物一样看着锦瑟:“你三岁时跟着你娘改嫁跟了颜老二,不过那时你也仅有三岁而已。难道说一个三岁的小娃娃竟能记得这样绕口的诗句?这话说出去恐怕鬼都不信。”

锦瑟再也无话可说,唯有耍赖一条路可走。事已至此,她索性冷笑一声,转过身去,装模作样的说道:“少爷爱信不信,反正我就是记得。”

叶逸风看着她这副天然纯真的样子,不怒反笑:“曾先生所言果然不虚,你这丫头果然是个有造化的。”

锦瑟听他说得莫名其妙的,心里很是纳闷。不过她已经领教了这位少爷的心思只慎密,为人之无耻,知道自己此时跟他斗还赚不到什么便宜,索性闭嘴,决定从这一刻开始,少说话,多吃饭,先储备力量,伺机而动。

冯妈果然买了一双寻常的鞋袜来,锦瑟穿了穿有些大,冯妈便去找了些棉花来塞在前面,让她穿着勉强跟脚。有了鞋子,锦瑟在屋子里走了几步,虽然鞋子大了些,但却是麻绳纳的千层底,穿着很是舒服,棉布的鞋帮也不磨脚,好看谈不上,最起码她这双脚不受罪了。

叶逸风看了她一眼,勉为其难的点了点头,说道:“行了,跟我走吧。”

玄妙之言

锦瑟跟叶逸风坐了一辆木轮子的马车一路摇摇晃晃的走过了一段黄土路,在锦瑟即将被这摇篮一样的马车给摇得快要睡着的时候,马车终于进了城门。

所谓的城门,不过是一个木头大门,木头倒是真的很厚,大概有七寸八寸或者一尺那么厚的板子,上面有大大的铆钉,城门口象征性的站着两个兵勇。锦瑟还以为进城要检查呢,没想到这马车过城门的时候那俩站岗的大兵连看都没看一眼。

这应该是和平年代吧,若是战乱,肯定不会这么宽松的。锦瑟这样想着,人也精神了几分。和平年代好啊,和平年代不用担心哪天一不小心被马蹄给踢翻了——也不对,没有危险的话,自己又如何回去现代呢?

所谓的县城,也跟锦瑟想象中的大不一样。

毕竟是古代,生产力低下,交通工具不外乎骡马驴牛而已,能坐得起马车骑得起马的还都是达官贵人,寻常人家也只能是凭着双脚一步步的走而已。锦瑟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古代人形容富有的时候有一个词叫做‘五谷满仓,骡马成群’。也就是说,只要你有几缸粮食,一群骡子或者一群马,那你就算是富有的小康之家了。

街道比较繁华,两边摆满了地摊,有卖水果的,买蔬菜的,还有货郎挑着担子摇着拨浪鼓,不时的吆喝一声:“针头线脑儿——”

锦瑟扒着马车一侧一尺见方的小窗户往外瞧着,心想把这古代的集市好好地记在心里,回去姐也画一幅《清明上河图》。

叶逸风悠闲地坐在马车里闭目养神,对锦瑟这种毫无见识的举措不闻不问。

马车行了一段路,在一个十字路口处拐弯儿,又走了一盏茶的功夫方停了下来。锦瑟扒着车窗往外看,见路边是一个酒馆,上面杏黄色的布幌子上写着‘君再来’,马车一停下来,里面便有伙计迎出来,满脸堆笑的说道:“大少爷来了,奴才给大少爷请安。”

叶逸风已经出了马车,对那活计看都不看一眼,却回过头来看着锦瑟:“还不下车?”

“哦。”

锦瑟赶紧的起身从车篷里钻出去,站在车辕上看了看下面的青砖地面,一纵身跳了下去。

那活计见了锦瑟,赶忙笑脸上前打招呼:“小姐好。”

锦瑟炸毛:“我不是小姐!”

说完了才想起来这里不是二十一世纪,‘小姐’一词也没有什么其他的意思,反而是对大户人家女孩子的尊称,于是她又和颜悦色的笑了笑,说道,“我不是什么小姐,我不过是……公子身边的一个小丫头,呵呵……”

叶逸风正在往酒馆里走,听了这话忍不住停下脚步回头看了锦瑟一眼,嘴角露出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却什么也没说,转头继续往屋里走。那小伙计蟋蟀先被锦瑟吼了一嗓子,吓了一跳,后又见她又笑嘻嘻的跟自己解释,再见大少爷回头看了看居然不对这小丫头的无常举措有任何的指责,蟋蟀的心中便有点数儿了——这小丫头就算只是个丫头,她也不是个寻常的侍婢。

至少大少爷对她宠爱的很,不然的话像她这样的,大少爷早叫人带去杏春园交给那里的老鸨调教去了。于是他依然很狗腿的点头哈腰的说道:“是是是,奴才有眼无珠,姑娘里面请。”

锦瑟无奈的笑了笑,点点头大摇大摆的进了酒馆。

叶逸风进门后直接上了楼上的雅间,蟋蟀自然带着锦瑟上楼,并指给了她叶逸风所在的雅间,躬身笑道:“大少爷就在里面,奴才下去给大少爷端酒菜去,姑娘,您自己进去吧。”

锦瑟点点头,自己穿过楼上的长廊走向蟋蟀指的屋门。推门进去后才发现里面原来还有别人,而那人大概四十多岁的样子,面白无须,头上用桃木簪绾着一个独髻,穿着一身黑色的棉布长袍,无边无刺绣,一丝暗纹也没有,纯黑的棉布穿在他的身上,却透着一种说不出的神秘。他听见门被推开立刻回过头来,在看见锦瑟时,目光立刻变得意味深长起来。

叶逸风淡然开口:“就是她。曾先生,你确定你没说错吧?”

被叶逸风叫‘曾先生’的人乃是当地有名的术士,姓曾,名叫曾洪寿,精于五行算术,在这一带已经颇具盛名。但他却不是出家人,僧道皆不是,酒肉什么的也从不忌讳。所以人们都尊他一声‘先生’。

曾洪寿看着锦瑟,面带和蔼的笑容,微微点头,连声说道:“不错,不错……真是天大的造化呀!”

锦瑟被此人看的有些毛骨悚然,便慢慢的蹭到叶逸风的身旁,侧脸看着墙壁上挂着的一副字画,努力让自己镇静下来。叶逸风听了曾洪寿的话,又看了一眼锦瑟,不由得笑道:“曾先生,若果然如你所言,他日我事成之后,必有重谢。”

说话间,蟋蟀已经端了四个下酒菜进来,一一摆好之后,又放下一壶酒和两个酒盅。

叶逸风便吩咐锦瑟道:“锦瑟,给曾先生斟酒。”

曾洪寿却自己取了酒壶来先给叶逸风斟满了酒盅,一边笑着又给自己斟满,一边说道:“不敢劳驾,这位锦瑟姑娘可不是一般的女子,喝她倒的酒——呵呵……恐怕曾谋还得再修几世。”

锦瑟不解的瞪大了眼睛。叶逸风却已经笑着摇头:“呵呵……曾先生,你越说越玄了。”

曾洪寿忙举手制止叶逸风说下去,低头笑了笑,举起酒杯说道:“叶公子,喝酒,喝酒……”

叶逸风举杯笑道:“好,干了。”

说着,又看锦瑟,“既然曾先生不喝你斟的酒,那你就坐下来一起吃点菜吧。”

锦瑟忙往后退了一步,装模作样的福了福身,生涩的笑道:“奴婢不敢。若是少爷没什么吩咐,奴婢出去伺候着就是了。”

说着,便要往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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