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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王夹了一块兔肉咬了一口,肉质软烂,肥而不腻,咸淡适口,香味儿浓郁:“难怪连夫子都愿意纡尊降贵的住到人家家里,这美味大宁难寻!”
“嗯,这还不是少夫人亲手做的,只是几位妇人跟着她学了段时间做的,不过调料都是少夫人亲手调制的,独家秘方。”
“哦,那本王可得多吃一些!”
“王爷尽管用,锅里还有,您再尝尝这两样小菜!”
另一边,一大家子人,其乐融融的围坐在一起,有说有笑的,气氛简直不要太好,看的端王都心生羡慕。
“王爷若是不介意,等您伤好了,也可以跟大家坐在一起吃!”
蔺书看出了端王的神色,他也知道端王不是个矫情人,毕竟是战场上下来的,与那些矫情的世家公子是不一样的。
“自是不介意的,本王在军营时亦是与士兵同吃同睡,就怕本王的身份会影响他们的食欲。”
“不会,在姬家只有长幼,没有尊卑,您一定会喜欢的!”
蔺书说完又觉得有点不合适,人家再不矫情也是王爷,在他面前说尊卑怕端王误会。
“难得还有这样的家庭,怪不得夫子会喜欢!”
端王也看出了蔺书的尴尬,心里也知道他没有别的意思。
南雁和北鹤已经开炫了,这两货还真是能吃,两大碗肉吃完,又添了两碗,馒头全吃完了,边吃边念叨馒头比肉好吃,当然了,那面可是1ooo多年以后的。
饭后休息了一阵,蔺书让端王他们主仆上了自己赶的那辆马车,林河和林山终于如愿跑到姬无骁的马车上去了。
看见墨风时,端王的眼睛都挪不开了,他的战马是血统很纯正是汗血宝马,也是在战场上厮杀出来的马,墨风的气势一点都不比他的那匹马逊色。
可墨风是没有上过战场的,这马一旦经过战场的洗礼,那绝对会越他的那匹马。
蔺书把这一路上关于墨风的事都给端王讲了,他知道端王是君子,肯定不会夺人所爱才讲的,如果是换了别人,他肯定不会说的。
“天生的马王,果然非同凡响!”
端王听了墨风的故事,赞许的点头。
“主子,您现在有什么感觉吗?”
“你不说,本王到忘记身上有伤了,到底是封神医的弟子,确实很厉害,已经不怎么疼了,而且,毒也确实解了大半!”
“看来那小孩儿有两下啊!”
“王爷,您不知道封神医有多喜欢他这个小徒弟,整日里跟荣善堂里的人念叨,他的徒儿有多聪慧,他的徒儿多有天赋,一说到他这个徒弟,胡子的都飞起来了!”
“哈哈,封神医一心想找个好徒弟继承他的衣钵,只是那几个徒弟都难当大任,这下总算是如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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