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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清晨,每天的太阳光,都会照到我脸上,我的卧室之窗,向着东南。偶尔很早起来,看见清晨初升的太阳,心中就会燃生出一种感动。那是年轻而又新鲜的一种感动,虽然我知道,早晨的太阳升起,是一种很平常的事。
正因为我们习惯晚起,因此很少能看见初升的太阳,所以我们才会多些感动。对于明显少了农耕的现代都市生活,清晨早起看一下太阳,明显是一种金贵。因此,若是有那样的一二次早起,然后看着太阳自东方磅礴升起,那将会是一种生命年轻的感动。这个时候,或许鸟儿啾啾,或者晨露沾草;或者经过一夜之间的宁静,少去车流人河搅动着空气,清晨,总有一份处子般的幽清。
是的,清晨的一切都是新的。空气、水分、阳光、鸟儿、树木、花草、生命、声音这一切,都是清新的,清新得让人想和她携手,清新得让人想和她依偎,清新得让人想和她拥抱虽然如是,但清晨之美之感动,却于我们懒睡的床上,和我们一起沉睡!为什么啊?那现代都市的生活,让你的人疲劳了,让你的心困倦了;让你的神经迟钝了,让你的感觉麻木了是的,我们在规避着一个繁华的争议;我们在规避着一个文明的争吵;我们在规避着一个现代的争锋
所以,就算清晨有初阳,就算清晨有暧风,我们,也不想那么早起来。不想因为这个世界还有另外一个清新起来,不想因为这个世界还有那么多感动起来!因为你感觉,清晨的太阳升起,是一件很平常的事!
太阳总是要落下的,所有黄昏的归去,都是明显的安静!我喜欢黄昏无云的夕阳西下,也喜欢碎云铺陈的霞光晚照,我还喜欢雨后初晴的日影徐斜。因为,黄昏,总是美好的。
大概不会再有“牧童归来横牛背,短笛无腔信口吹”
了。但是那山那水,那杨柳那春风,那归鸟儿那野草儿依旧依着,一段安静的落日;那粉红色的温馨,依旧,让人感动无限!我的客厅向外开的窗,每天都对着黄昏落日,太阳下山时,她就会和我告别。我不是黄昏的使者,更不是黄昏的归人,我只是,一个黄昏的守望者,我有一颗,安静成熟的心。
在这里,只要是晴天,我每天都可以看到夕阳,看到斜影看到晚霞。在这里,没有不舍,只有淡然;没有谓叹,只有从容!从山的顶尖之上,落到山的顶尖之下,之后,是一片淡然的红晕;世界,终于归寂于夜的平静一段粉红的故事,是黄昏该有的情调。那温温的色度,依然是一种恋情,慢慢地浸向——暗色的昏夜。
所以,我喜欢黄昏。春色带水般离去的,是湿润的黄昏;夏荫辉煌般离去的,是感动的黄昏;秋意清冷中离去的,是寂静的黄昏;冬雪玉洁中离去的,是清纯的黄昏!
所以,我喜欢黄昏。那将不是死的,是再生的涅磐。千百万年来,人们仰慕清晨的太阳,但依然敬慕黄昏的暮霭。其实,我早想对你说了,成熟是一种美,比如夕阳。那是要靠时间充实,靠努力获取,靠岁月才能染红的收获
虽然,她现在自己也不知道新郎是谁。秦总笑笑好,那我拭目以待,不过你这长假要先处理好工作交接。我会的,谢谢秦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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