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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我细细思忖这次去巴黎的任务,不禁心生疑虑。当斯特里克兰德太太悲伤痛苦的样子不再出现在我眼前时,我开始能够客观冷静地看待这件事了。斯特里克兰德太太的行为中存在一些矛盾的地方,这令我疑惑。她的确很不幸,但是她为了引起我的怜悯心,也很善于展现她的不幸。她提前准备好了许多手帕,这显然说明她做好了大哭一场的准备。尽管她这么有远见令我敬佩,但是现在我念及此,不免感到她动人泪水的作用降低了。我不清楚她要丈夫回来是因为她爱他,还是害怕旁人说长论短。我开始怀疑她那肝肠寸断的被抛弃之痛里,是否也存在着虚荣心受损的创伤——这对年轻的我而言无疑是可鄙的。这些疑惑令我忐忑、困惑。当时的我并不了解人性有多么矛盾,并不知道有多少惺惺作态包含在真挚中,有多少卑鄙躲藏在高尚里,或者是否尚且有美德存在于邪恶中。
不管怎么说,我这趟巴黎之行多少带些冒险的成分,因此当我快到巴黎时,感到精神振奋。从扮演角色的角度来说,我为自己的角色感到欣慰——一个为朋友所托,将误入迷途的丈夫带回宽容为怀的妻子身边的忠义之士。我决定第二天晚上再同斯特里克兰德见面,因为我本能地预见到,见他的时机必须挑选得宜。若想以情动人,在午饭前行动一般极少能成功。那时的我经常幻想各种爱情故事,但是必须在用过晚茶之后,婚姻的美好和幸福才能出现在我的脑海里。
我在自己投宿的旅馆打听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的住址,知道他所住的旅馆叫作比利时旅馆。令我吃惊的是,看门人竟没听说过这家旅馆。斯特里克兰德太太告诉我那是一家很大、很气派的旅馆,位于瑞沃丽路后面。我们查阅了旅馆商铺指南,发现只有一家旅馆叫这个名字,在莫娜街。那里不是有钱人聚居的地区,甚至算不上一个体面的地方。我摇了摇头。
“肯定不是这家。”
我说。
看门人耸了耸肩。巴黎再没有另外一家旅馆叫这个名字。我忽然想到,斯特里克兰德当然不希望暴露他的行踪,他之所以把这个地址给他的合伙人,或许只是想捉弄他一下。不知为何,我竟莫名觉得这做法非常符合斯特里克兰德的幽默感——把一个怒不可遏的证券经纪人骗到巴黎,进入一间位于下流街区的很不体面的房子里,然后闹得洋相百出。尽管如此,我仍觉得有必要去一趟。第二天傍晚六点,我叫了一辆马车直奔莫娜街。我在路口下了车,准备步行到旅馆门口,先观察一下环境,然后再进去。街道两旁都是为穷人开的小商店,走到一半的位置,左手边就是比利时旅馆。我所住的旅馆尽管再普通不过,但若与这家比起来,却是高档多了。那是一座破败的建筑,经年未曾粉刷,肮脏污秽,反倒把两旁的房子衬托得干净整洁。脏兮兮的窗子全都紧闭着。显然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和那位把他勾引得连声誉和责任都抛下的女子,定不会在这种地方花天酒地,过他们奢侈而罪恶的享乐生活。我十分愤怒,觉得自己被人捉弄了。我险些问也不问就扬长而去。但最后我之所以走进去,是为了能给斯特里克兰德太太一个交代,让她知道我为她尽力了。
旅馆的入口在一家小商店旁边,门是打开的,一进去就能看见一块牌子,上书:服务台在二楼[1]。我登上狭窄的楼梯,发现在楼梯平台上有一个用玻璃围起来的小隔间,里面放着一张桌子和几把椅子。隔间外面摆着一条长凳,或许守门人就在那里值夜。周围看不到一个人,不过我在一个电铃按钮下方看见“侍者[2]”
的字样。我按下电铃,竟真的不知从哪里跑出一个人来。他很年轻,但长得猥琐,一脸晦气,上身只穿着衬衫,脚上是一双毡拖鞋。
我不清楚自己为何在向他打听斯特里克兰德的时候,要刻意做出心不在焉的样子。
“是否有一位斯特里克兰德先生住在这里?”
我问。
“三十二号房间,六楼。”
我吃了一惊,以至于半晌没有说话。
“那他现在在吗?”
侍者望向服务台[3]旁的钥匙架。
“他的钥匙没在那儿,你自己上去瞧瞧吧。”
我于是又问了一句:
“太太也在吗?[4]”
“只有一位先生。[5]”
我上楼梯的时候,侍者向我投来狐疑的目光。楼梯上闷热昏暗,扑面而来的是一股污浊的霉味。经过三楼的时候,我看到一个穿着睡衣、头发蓬乱的女人打开房门,一言不发地盯着我走过。最后我终于爬到了六楼,敲响了三十二号房间的门。屋子里发出响动,门被打开一条缝。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站在我眼前。他一声不吭,显然没认出我来。
我故作轻松地报出了自己的姓名。
“看来你不记得我了,今年六月我还有幸在你家里用过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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